索 引 号: | 11220200MB1804780Q/2025-04910 |
分 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5月19日 |
标 题: | 对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 吉市市监议字〔2025〕2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7月24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MB1804780Q/2025-04910 | 分 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5月19日 |
标 题: | 对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吉市市监议字〔2025〕2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7月24日 |
刘忠娜代表:
您在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电梯安全监管的建议》(第57号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严格监督电梯的生产环节的建议
(一)对于电梯制造企业的监管,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只具有对本地区电梯制造企业监管的职能,目前我市无电梯制造企业,我市现安装的电梯其制造企业不在我们的监管范围。
(二)在电梯的安装环节,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的吉林市特种设备检验中心,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安装质量进行监督检验,对电梯制造单位提供的资料,包括配置说明、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证书、整机质量证明文件等技术资料进行严格审查。
(三)在电梯的购买环节,住建部门明确要求开发建设单位在购置电梯时,必须以严谨、细致的态度,严格审查电梯生产资质证书,确保所采购电梯来源合法合规。对于利用旧零部件拼装的电梯产品,要坚决抵制,杜绝采购行为。同时,针对国家已明令淘汰、报废的电梯及相关产品,秉持零容忍原则,坚决不予采购,从源头上为电梯安全把好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对物业管理公司、维保单位的监管,落实物业公司的职责的建议
(一)搭建吉林市电梯智慧监管应急处置服务平台,拟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电梯线上维保作业管理,要求电梯维保单位签订公开承诺书。通过手机APP人脸识别技术,快速确认维保作业人员的身份,通过扫码定位、控制每台电梯维保最短签退时限、电梯关键位置及维保项目打卡确认,有效防止电梯维保作业违法行为,吉林市电梯智慧监管应急处置服务平台正在推进中,预计年底前正式运行。
(二)加快推进吉林市电梯安全立法工作,通过电梯安全立法,明确对电梯行业相关单位的信用监管,制定信用评价标准,构建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对信用评价结果较差的单位,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吉林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预计于今年9月份通过省人大审核,我局将依法实施监管。
(三)健全物业管理体系,住建部门将持续深化物业综合治理工作,以电梯安全管理为核心,要求各物业公司切实加强对老旧电梯的巡查工作,建立一套完善且行之有效的老旧电梯安全巡查机制。一旦发现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并且经专业评估判定无法通过维修整改使其达到安全运行标准,必须果断停止使用,绝不允许以任何借口让其继续“带病”运行,坚决守护好乘梯安全的底线。
三、加强老旧电梯的安全检测工作的建议
(一)自2024年4月2日起,我市同全国绝大多数地区一样全面推行电梯检验、检测分离改革,允许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电梯进行检测,由于电梯检测是市场行为,因此电梯检测机构没有免费提供电梯检测的义务,政府相关部门更无权进行行政干预。
(二)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目前没有明确电梯使用年限的规定,因此无法要求电梯使用单位“对达到退役年龄的电梯要坚决督促其退休,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工作”的要求。另外,《吉林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对使用年限超过15年以上的电梯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评估,并按照评估结论确定继续使用、报废或者修理、改造、更新,待《吉林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通过审核后我们将依法实施监管。同时,由市住建部门牵头,市场监管等部门配合,按照《关于做好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有关工作的要求》的通知,我市2024年已有113台电梯纳入该项目,计划于今年6月30日前完成,2025年已有447台电梯纳入该项目,计划于今年11月30日前完成,能够有效地解决我市住宅老旧电梯的问题。
四、狠抓应急事故处理,这是减少损失的直接手段的建议
(一)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安全、有序、科学、高效地实施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应急预案》,成立了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吉林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及调查处理专家库,将严格按照预案的规定,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二)通过吉林市电梯智慧监管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实施电梯困人智慧救援,实现一号呼救,三级应急处置。即:一级救援为签约的电梯维保单位,二级救援为就近电梯维保单位,三级救援为公共救援机构。
(三)住建部门严格要求物业公司制定完善的电梯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使全体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应急预案流程。当电梯发生故障或有人员被困等紧急状况时,物业公司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通知电梯维保单位及相关救援人员。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安抚被困人员情绪,积极配合救援工作,全力保障被困人员的生命安全。
(四)住建部门严格按照《吉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加快审批速度,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在电梯达到报废年限或者存在故障时,应第一时间申请召开业主大会进行表决,确保达到报废年限的电梯能够及时得到更换。同时住建部门加强对维修资金使用的监管,保障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合理,切实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五、大力宣传普及电梯使用常识,提高电梯安全意识的建议
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安全生产月”、“特种设备安全日”、“质量月”等活动,采取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电梯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组织开展电梯安全进社区、进小区、进校园集中宣传活动,不断提升民众安全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注电梯安全、人人监督电梯安全”的良好社会共治氛围。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9日
联系人姓名:陈贺喜 电话:0432-6463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