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MB1804780Q/2025-04902 |
分 类: | 政协委员提案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5月07日 |
标 题: |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666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 吉市市监提字〔2025〕2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7月24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MB1804780Q/2025-04902 | 分 类: | 政协委员提案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5月07日 |
标 题: |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666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吉市市监提字〔2025〕2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7月24日 |
孙红宇委员:
您在市政协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整治老年人保健品市场 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建议》(第666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吉林市高度重视老年人保健品市场整治工作,每年都将保健食品等重点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要点进行安排部署。近年来,吉林市市场监管部门结合日常监管与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多措并举规范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有力维护老年人保健品市场秩序。
一、关于制定完善保健品监督管理政策法规的建议
目前,国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个》等政策法规,对保健品的生产经营进行监督管理。同时,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地方政府也在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不断更新完善保健食品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做到监管全覆盖,不断创新监管方式。
二、关于建立横向沟通联动机制的建议
2015年,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高法院、高检院、国务院食品安全办联合印发《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职责,细化食品安全行刑衔接相关工作程序和措施。2023年,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吉林市公安局、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吉林市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持续加强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工作机制。自2020年以来,吉林市市场监管局每年开展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民生领域“雷霆”“铁拳”行动,对老年人保健品市场“乱象”等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链条打击。 近两年中,市场监管部门、公安局机关、检察院和卫健部门相互移送违法线索13个。同时,市场监管部门与网信等部门沟通联系,推动全员参与舆情监测和网评快速反应,及时发现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今年3月,为进一步理清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强化全链条监管合力,中办国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目前我省正在研究出台具体工作办法,坚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关于加大宣传和曝光力度的建议
近年来,监管部门非常重视科普宣传,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强化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依托“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世界知识产权日”“食品宣传周”“质量月”“开学季”等组织开展主题活动。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做到“年度有计划、阶段有重点、宣讲有素材、传播有阵地”。宣传方式更是采取传统加现代模式,一方面以“走近3.15,优化消费环境市场监管行动,共筑满意消费”为主题,走进社区和街头发放宣传品和宣传单,另一方面制作科普视频在新闻媒体和各监管部门的微信公众号和视频号等现代化宣传平台开展全方位的宣传教育,提升消费者科学消费意识和保健品辨别常识。
在加大保健品宣传力度的同时,各级监管部门加大工作信息公开,对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信息通过官方网站对外发布,对查处的违法案件全部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该系统平台向社会公开开放,广大公民可以随时了解违法主体的违法事实和处理结果,做到违法行为及时得到曝光。通过这些行之有效的举措持续释放警示震慑效果,促进保健品放心心消费环境。
四、关于加强对违规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惩戒的建议
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加强违规企业信用惩戒工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日常工作中持续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实施信用约束、部门联合惩戒。对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行政执法信息按照“谁监管、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对违法违规企业增加检查频次和质量抽样检测,并将执法信息及时录入监管系统,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五、关于培育守法正规的保健品企业的建议
近年来,各级监管部门认真落实国家不断出台的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规定和配套措施,推动市场主体规范经营。2023年至2024年,吉林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全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保健食品连锁经营总部食品安全总监行政指导会议,指导企业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清单》,制作并讲解《特殊食品销售规范要求》,通过总部在企业全面实施自查和属地再检查重叠发力的方式,使以往易发问题有效得到改进。在日常监管工作中,一方面市局和基层分局联合开展督导检查,督促指导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贯彻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另一方面开展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从业人员抽考,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通过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强化了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完善企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机制,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衷心的感谢您对保健品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7日
联系人:邵东新 电话:0432-62570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