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MB1804780Q/2021-04925 |
分 类: | 政协委员提案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1年06月10日 |
标 题: | 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594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 吉市市监字〔2021〕27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6月16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MB1804780Q/2021-04925 | 分 类: | 政协委员提案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1年06月10日 |
标 题: | 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594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吉市市监字〔2021〕27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6月16日 |
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594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张桁一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我市食品添加剂实行溯源管理的建议》(第594号提案)已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关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近年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关于食品添加剂使用的规定,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进行了规范化管理。
目前吉林市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企业(含小作坊)398户,食品添加剂销售单位53家,其中食品添加剂专营店45家,其余为兼营店,销售单位经营规模普遍较小。还有一些大中型商超和干调批发行,经销日常使用的小苏打等食品添加剂。全市有360家餐饮经营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主要在饮料、糕点等行业。近几年,市市场监管局加大食品抽样检测力度,及时公开检测结果信息。2020年吉林市食品抽样检测8000余批次。日常工作主要通过三个环节开展监管:
一、加强生产环节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
1.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小作坊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截至目前,全地区398户企业(含小作坊)使用食品添加剂均已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采购验证制度,专人负责填写《食品添加剂验收信息记录表》。
2.加强生产过程控制。食品生产经营者配备符合要求的计量器具(电子秤或台秤),设置食品添加剂贮存柜,张贴“食品添加剂专用”标识,由专人负责投料,准确称量食品添加剂,并做好称量和投料记录(食品添加剂入、出库领用记录表)。使用复配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应当对复配食品添加剂中所包含的各单一品种食品添加剂的实际名称、含量进行确认计算,确保食品中含有的食品添加剂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鼓励企业使用电子化的《食品添加剂领用(含入、出库)信息记录表》,并长期保存,为食品追溯提供第一手资料。
3.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管理。要求食品生产单位购买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书籍,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生产单位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培训。食品生产经营者能够确定产品配方,按照规定的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
4.强化监督抽查和抽样检验工作。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工作中,着力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产品标准或者产品配方、使用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原辅料及食品添加剂的采购管理和投料使用、产品检验和标签标识等,依法严厉查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2020年全地区国家、省共抽检食品生产企业2017批次食品,食品添加剂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率0.1%。对于食品添加剂使用不合格企业,属地分局实施现场检查,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责令食品经营主体立即启动召回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指导企业改进生产工艺,加强员工培训,切实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5.积极倡导生产经营健康营养食品。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加工食品应当尽可能少用或者不用食品添加剂。积极推行减盐、减油、减糖行动。科学减少加工食品中的蔗糖含量,倡导使用食品安全标准允许使用的天然甜味物质和甜味剂取代蔗糖。
二、加强经营环节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
1.建立台账,落实制度。掌握辖区食品添加剂销售单位底数,建立监管台账,对经营主体资格进行排查,督促经营单位履行进货查验等食品安全制度,留存供货者经营资质及添加剂生产厂家资质材料,加强对本单位食品管理和销售人员的培训。
2.运用科技手段,提升快检能力。充分发挥食品快检的快速、高效、便捷的优势,不断提升食品添加剂的检测能力。利用快检室对食品添加剂进行快速检测。
3.加强宣传,提高安全意识。借助多种平台,宣传食品添加剂的科普知识,提高消费者对食品添加剂的知晓度和辨别力,自觉抵制劣质食品。
三、强化餐饮环节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
1.加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监督餐饮服务单位严格食品添加剂的采购和使用,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食品添加剂要专柜保存、上锁管理,并标注“食品添加剂”字样。监督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与进货查验制度,指导餐饮服务单位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和最大使用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2.加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监管。以小餐饮、蛋糕店以及提供火锅、自制饮品、自制调味料等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严查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和标签标识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监督餐饮服务单位严禁使用含铝泡打粉加工制作面食,严禁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餐饮服务单位超范围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3.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宣传与培训。结合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组织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添加剂使用知识培训,宣传普及食品添加剂使用知识,提高食品安全管控的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厅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施好健康中国战略,强化食品添加剂监管,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