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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MB1804780Q/2020-12128
分  类: 政协委员提案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5月11日
标      题: 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618号联名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吉市市监字〔2020〕12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11日
索  引 号: 11220200MB1804780Q/2020-12128 分  类: 政协委员提案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5月11日
标      题: 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618号联名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吉市市监字〔2020〕12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11日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618号联名提案的答复

 

郑桂茹、窦悦、钟芳丽、李人杰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非法保健品市场监管应予重拳出击的建议》(第618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保健品市场一直是百姓关注的热点,也是行政执法部门监管的重点,工作中我们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管。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2019年年初,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国务院13个相关部门召开了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会战电视电话会议,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我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着力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要求各单位制定符合本辖区的《整治工作方案》,绘成“一张表”,挂图作业,每周按表推进,每月按表落实,按表验收;形成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章法、有遵循。做到明确“整治”重点、总体目标、工作步骤、工作要求、检查范围、检查依据、检查内容、重点单位和时间安排,落实职责分工,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在开展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过程中,我们紧紧围绕以监管保安全,以服务促发展两条主线,严格实施行政许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在检查过程中要求执法人员加大对保健食品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利用新闻媒体、QQ群、LED电子屏、横幅标语、彩页广告为载体加强社会宣传,使广大消费者了解购买使用保健食品相关知识,提高自我辨识能力组织召开“双百户”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经营批发企业、商超、零售店集中整治专项检查大会。

市文旅局等政府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保健市场监管工作,派专人对在播广告进行监听监看,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市场监管部门组织专人分频道频率、分时段进行了抽查监听监看,重点对老年人购买保健品等品种的广告进行检查。检查从细节入手,看有无批文,看语言是否夸大,时长是否超时等。发现广告节目安排不合理,个别广告超时等问题当场指出限时整改到位。在保健品市场乱象百日整治行动中,共清查广播电视广告490条,下架停播9条,整改2条。

三、围绕重点,聚焦整治

明确四大整治重点:一是重点行业及领域。突出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领域,食品(保健食品);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的器材、用品、用具;日用消费品;净水器、空气净化器等日用家电;玉石器等穿戴用品;声称具有“保健”功效的服务等。二是重点场所及区域。突出存在会议营销活动的宾馆酒店;容易发生“保健食品”市场推销活动的社区、公园、广场、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销售对象主要为老年、病弱群体的“保健食品”类店铺;旅游景区、农村场镇、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等。三是重点时段。突出春节、“两会”、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四是重点行为。突出虚假宣传、组织虚假宣传行为;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宣传治疗作用的行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合理要求行为;直销企业、直销员及直销企业经销商的违规直销及传销行为;以“保健食品”为名开展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2019同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签订责任承诺书2000余份,印发宣传资料15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200余条,“五进”科普宣传10场次,开展培训20次,受理投诉举报60件,约谈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20余户次。全地区共查处涉及食品、保健食品类虚假宣传、混淆行为等不正当竞争案件15件。

综上所述,尽管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保健食品市场秩序仍有待进一步规范。下步的工作中,我们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部门联动,加大打击力度;二是加强媒体宣传,提高防护意识。三是加大广告监测,形成社会共治。四是建立投诉机制,加大处罚力度。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511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沈久铭  6257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