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MB1804780Q/2018-05973 |
分 类: | 文件发布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8年04月17日 |
标 题: | 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吉市工商发〔2018〕37号 |
发布日期: | 2018年04月17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MB1804780Q/2018-05973 | 分 类: | 文件发布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8年04月17日 |
标 题: | 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吉市工商发〔2018〕37号 | 发布日期: | 2018年04月17日 |
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快推进
“只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区工商分局,市工商局机关各处(室)及派出分局、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不断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现将《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加快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认真遵照执行。
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4月17日
加快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不断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贯彻落实《吉林市加快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吉林省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精神,提升工商部门服务效能,市工商局决定,在全市工商系统深入推行“只跑一次”改革,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实施一批”的原则,建立全市工商系统“只跑一次”事项清单;列入清单内的事项原则上实行“一站导引、一窗办结、一端服务、一库共享”;加强各局行政审批注册大厅及工商所登记窗口的硬件和软件建设,全面开通并应用全程电子化登记自助系统,规范优化办事流程,提供专业化、便利化和多样化服务,提升注册大厅服务效能,实现公布实施的清单内事项“只跑一次”甚至“零上门”办结。
二、实施范围及内容
范围:涉及到全市工商系统权力清单项目,所有列入“只跑一次”事项清单的业务部门。权力清单涉及的业务范围包括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广告发布登记、市场主体监管、合同备案、商标纠纷、消费者投诉咨询、档案查询等业务事项。
内容:建立“只跑一次”事项清单。梳理工商部门权力清单事项共21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7项、其他权力事项12项、公共服务事项2项。在此基础上共拆分出群众和企业到工商部门办理事项清单256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85项、其他行政权力68项、公共服务事项3项。向社会公布“只跑一次”或“零上门”事项清单232项。
三、实施步骤及责任分工
(一)全面梳理权力清单、办事流程、办事指南
1.针对权力清单事项进行细化梳理拆分
责任单位:企业注册处负责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登记业务事项的梳理拆分工作;注册分局负责市局行政审批大厅登记业务事项的梳理拆分工作;个体处负责市场主体监管业务的梳理拆分工作;合同分局负责合同相关备案业务的梳理拆分工作;商标处负责商标业务的梳理拆分工作;消审分局负责消费者投诉业务的梳理拆分工作;档案管理中心负责档案查询业务的梳理拆分工作。
完成时限:2018年3月15日
2.梳理(第一批)群众、企业“只跑一次”业务事项清单、办事流程、办事指南
责任单位:企业注册处、注册分局
完成时限:2018年3月15日
3.梳理(第二批)群众、企业“只跑一次”业务事项清单、办事流程、办事指南
责任单位:企业注册处、注册分局
完成时限:2018年5月31日
4.汇总清单、办事流程、办事指南
对梳理的清单事项、办事流程、办事指南进行汇总,按照“只跑一次”的工作要求,科学整合并优化,进行流程再造,按要求时限上报市政府。
责任单位:企业注册处、注册分局
完成时限:2018年5月31日
5.严格按照市政府《吉林市推进落实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方案》要求,推进“只跑一次”改革,通过职能归集,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向行政审批办公室集中、行政审批办公室向政务大厅集中,进驻政务大厅窗口的审批事项到位、审批权限授权到位。
责任部门:人事处、企业注册处、注册分局、合同分局
完成时限:2018年4月30日
(二)分批公布
市工商局分两批公布“只跑一次”事项清单,公布事项总数为232项,占全部事项的90.6%。
1.第一批“只跑一次”事项清单共129项
第一批公布“只跑一次”事项清单共129项,占全部事项的50.4%。其中:行政许可事项61项,其他行政权力65项,公共服务事项3项。
责任部门:企业注册处、注册分局、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8年3月15日
2.第二批“只跑一次”事项清单共103项
第二批公布“只跑一次”事项清单103项,占全部事项的40.2%。本次公布事项全部为行政许可事项。
责任部门:企业注册处、注册分局、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8年5月31日
(三)组织实施
1.统一设立综合业务窗口
各单位按照市政府“只跑一次”工作的统一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至少设立一个综合业务窗口,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避免群众和企业来回跑、往返跑、多次跑。
(1)各行政审批办设立导办台及综合业务窗口;
(2)各开发区分局成立综合业务受理窗口,并按市政府对开发区下放事权的工作要求,行使辖区内的如下核准登记权:
①企业名称中行政区划冠“吉林市”的;
②外商投资企业及分支机构;
③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④股份有限公司及分公司;
⑤有限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
⑥吉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
责任单位:企业注册处、注册分局、开发区分局、城区分局、各县(市)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18年6月30日
2.进一步完善 “只跑一次”办公系统
(1)做好业务系统与市政府“政务一张网”系统的业务对接工作,实现“只跑一次”数据共享。
(2)进一步优化完善“吉林市工商网上登记平台”,充分发挥办照大厅“自助平台”、互联网使用的“网上平台”、“微信平台”、“手机APP平台”的作用。实现“只跑一次” 线上线下同步推进,真正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责任单位:企业注册处、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8年6月30日
3.积极开展“只跑一次”有效服务方式
把部分政务服务从行政事务中分离出来,交由社会服务,提高行政审批和服务效能。
(1)开展导办服务。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大厅设置“导办台”,培训专业导办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办事引导和免费帮办、代办服务,提高大厅办事效能。
(2)开展自助服务。在大厅配置多媒体播放设备、触摸屏、自助电脑等设施,供群众和企业查阅、自助办理相关事项。
(3)开展快递服务。购买快递服务,对现场办理或网上办理的证照、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可根据群众和企业需求采取速递送达的方式实行“一单速达”。
责任单位:企业注册处、人事处、办公室、注册分局、开发区分局、城区分局、各县(市)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18年6月30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只跑一次”改革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撬动引领综合改革的关键工程来抓,“一把手”要亲自部署、关键环节要亲自协调、落实情况要亲自督查。
市工商局成立“只跑一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林雨坤
副组长:于恩超
成 员:周秀娟 肖红英 杨长春 吴铁成 丁宝辉 吕金凤 程 军 马月红李育玫 季福平 张明山 苏国福 胡永吉 贺 飞 吕占福 钟 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处,负责“只跑一次”改革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沟通工作。
(二)加强窗口队伍建设。各单位按“只跑一次”工作量科学配备登记窗口人员,加强窗口单位的队伍建设,通过轮岗交流,定期代培等方式进行实践业务培训,提升窗口整体工作水平,确保“只跑一次”改革政策有效落实。
(三)建立工作机制。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市工商局《加强登记窗口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及时破解在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解决商事制度改革过程中服务的问题、管理的问题、标准的问题,不断完善、提升登记窗口服务效能。市工商局将“只跑一次”工作事项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严格按照市工商局《市场主体登记窗口标准化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考核监督标准全程督查。
(四)建立配套措施。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上级出台的政策措施,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放宽市场准入,推进更大范围的“多证合一”,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积极推进联合检查,实现监管常态化、标准化、智能化。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对“只跑一次”改革情况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题报道,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只跑一次”改革,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