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MB1804780Q/2018-05971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8年03月22日 |
标 题: | 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说明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8年03月22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MB1804780Q/2018-05971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8年03月22日 |
标 题: | 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说明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8年03月22日 |
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事“最多跑一次”
事项说明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商窗口建设,提高窗口人员办事效率,吉林市工商局在《吉林市工商系统登记窗口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基础上制定了《工商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第一批)》,各级工商登记机关要进一步优化登记工作流程、创新服务方式,促进窗口办事更简单、更方便、更快捷,进一步提升提高企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经梳理以下37个工商业务事项被列为“零跑动”或“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现对名单内容做如下说明。
一、“零跑动”,是指原需要前往窗口办理的2大类12小项事项通过互联网提交材料方式,实现网上申请、受理、审查、网上核准的“全程电子化登记”。包括:
(一)各类市场主体名称登记。在吉林市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查重、申报、审查、核准均通过互联网在线完成,非前置审批事项市场主体名称申请人无需现场领取各类市场主体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名称登记与市场主体设立(变更)登记同时进行。
(二)企业年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年报工作均实现网上申报一次完成。
二、“最多跑一次”,是指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14大类25小项事项申请人材料准备齐全当场受理、当场审核,当场办结。包括:
(一)个体工商户报。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通过网上进行填报,实现个体年报“零跑动”;没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通过窗口填写表格方式实现即时年报。
(二)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报送年度报告。实行现场提交材料且符合法定条件的,实行一次办结,当场领取年报标识;材料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可以邮寄方式补正材料并发放年报标识。
(三)未涉及登记事项的章程备案。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公司企业法人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章程备案,当场发放备案通知书。
(四)注销清算组备案。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注销清算组备案,当场发放备案通知书。
(五)董事、监事备案。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备案,当场发放备案通知书。
(六)分公司备案。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增设(撤销)分公司备案当场发放备案通知书。
(七)负责人、联络员备案。各类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备案、联络员备案,当场办结。
(八)增、补、换发营业执照。各类企业增、补、“五证合一”、“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换发营业执照当场发放营业执照。
(九)股权质押登记。各类企业股权质押登记,当场发放企业股权质押登记通知书。
(十)动产抵押登记。各类主体的动产抵押登记,当场发放动产抵押登记书。
(十一)广告发布登记。各类市场主体办理广告发布登记,材料齐全的当场发放准予(不予)广告发布登记通知书。
(十二)企业档案查询。各类申请主体凭有效证件可当场查询企业电子档案,同时档案中心提供档案打印服务。
(十三)企业、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符合简易注销登记条件的企业自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发布简易注销公告,在公告15日后,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领取准予简易注销登记决定书;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依申请人自愿提出,并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登记机关对申办简易注销登记的材料实行形式审查。经审查提交的材料符合要求的,登记机关当场办理注销登记,并向申请人出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实现简易注销登记最多跑一次。
(十四)政府“重点建设项目、招商引资项目”企业设立(变更)登记。对当地政府的“重点建设项目、招商引资项目”企业设立(变更)登记实行“特事特办”,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领取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