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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MB1804780Q/2019-08412
分  类: 政协委员提案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9年06月10日
标      题: 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624号联名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吉市市监字〔2019〕36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6月10日
索  引 号: 11220200MB1804780Q/2019-08412 分  类: 政协委员提案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9年06月10日
标      题: 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624号联名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吉市市监字〔2019〕36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6月10日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624号联名提案的答复

钟方丽、金星、朱瑜、蒋晖、韩惠丽、金朝辉、郑桂茹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外卖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第624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吉林市网络订餐经营飞速发展,在给广大市民带来生活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食品安全问题。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问题,积极采取多项措施规范网络订餐平台经营秩序,净化网络订餐经营环境。

一、开展行政约谈,严格规范网络订餐平台主体责任

为切实加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强化网络订餐平台的主体责任,打击网络平台商户无证入网、证址不符、异地加工等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2018913日,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了2018年吉林市网络订餐平台行政约谈会议,对美团、饿了么等网络订餐平台北方区食品安全专员、吉林市分公司(办事处)负责人以及业务人员、配送服务商、代理商等36人进行行政约谈。要求美团、饿了么两大订餐平台严格落实《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切实履行责任义务,开展网络订餐平台线上清查行动,对无证入网、证址不符、异地加工等违法商户进行清理,限期退网;对新入网商户资质审核实行二次审核机制,保证入网商户资质合法,证址相符;建立入网餐饮经营者资质公示制度,保证入网经营者信息公开;建立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失信惩戒机制,实施“黑名单”制度。配合监管部门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促进“互联网+餐饮”的健康发展,提升我市餐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201810月,为进一步规范网络订餐平台经营行为,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杨伟光局长、张明君副局长又分别对美团首席食品安全官路维佳、饿了么副总裁王三虎进行了行政约谈,要求两家平台进一步落实网络订餐品台主体责任,加强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资质审核,确保网络订餐食品安全。

20193月,市场监督管理局挂牌成立后,原市食药监局餐饮服务监管处分四次对美团、饿了么网络订餐平台进行行政约谈,针对无证入网经营问题、入网餐饮经营者资质公示问题责令两家平台进行整改。

二、开展净网行动,专项治理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问题

20189月,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印发了《吉林市网络订餐“净网行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了网络订餐净网行动。市、县(区)两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通过网络排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查网络订餐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违法违规行为,通过采取依法查处、取缔、退网、暂停服务等措施,整治网络订餐无证入网、证址不符、加工环境脏乱差等问题,保障全市网络订餐经营秩序。截至201812月底,全市共排查美团外卖订餐平台入网商户5238户,对764户无证入网商户进行了退网处理;排查饿了么订餐平台入网商户3178户,对748户无证入网商户进行了退网处理。

2019416日,市市场监管局结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了吉林市网络订餐经营活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针对网络订餐平台入网资质审核不落实、餐饮服务经营者无证入网经营及未按规定公示资质信息等问题,对美团、饿了么两个订餐平台进行了3次行政约谈,要求订餐平台严格履行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资质审核责任,按规定公示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资质信息,并对无证入网的餐饮服务经营者予以强制退网处理。截至531日,饿了么网络平台下线退网违规商户1017户,美团网络平台下线退网违规商户217户。集中开展网络订餐线下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针对网络订餐平台无证入网、一证多店、信息公示不完整等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共排查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910户,对192户存在无证入网等问题的餐饮服务经营者进行了强制退网处理,关停、取缔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72户。

三、采取多项措施,规范网络订餐经营行为

2016713日,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出台《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2017116日,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出台《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8831日,国家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这三部国家法律和部委规章的出台,为加强和规范网络订餐经营行为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

(一)推进网络订餐平台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信息公示工作。要求美团、饿了么在网络订餐主页面增加食品安全资质公示模块,对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的相关资质(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在网站订餐页面上进行公示,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实现社会共治。目前,两家平台已完成食品安全资质公示模块的建立,并对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的资质情况进行了公示。

(二)规范外卖送餐管理,加强网络配送环节监管。为加强网络订餐配送环节监管,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美团、饿了么两个平台的7家网络食品配送商、1400余名配送人员进行了登记备案,对全市28个配站点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配送人员健康体检情况、配送容器清洗消毒情况等,督促和指导网络配送商建立完善管理制度,规范配送容器的清洗消毒,确保网络订餐配送环节食品安全。

(三)加强网络订餐平台业务人员培训。201938日,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饿了么网络订餐平台共同举办吉林市“诚信建设万里行”暨“社会共治e起食安”专项培训会议,对全市20余名网络订餐平台业务人员和200多名外卖配送人员集中进行了食品安全培训,提升食品安全意识,强化食品安全责任。公安交管部门针对外卖配送这一新兴事物,完善安全监管机制,防患于未然,强化路面执法检查,实现快递道路运输平稳安全。每年公安交管部门都将快递车辆的秩序管理融入到各类整治活动之中,启动针对外卖行业的“大约谈、大教育”。今年,交管各辖区大队车宣民警结合“春运”等活动深入企业,组织了50余场对快递、配送企业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并对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大的15家企业进行大约谈,督促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签订《责任状》,同时召开座谈会,倾听企业对交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开展网络订餐监管多方合作。为进一步加强网络订餐经营行为监管,深入推进网络订餐整治工作,转变网络订餐“监管和被监管”的对立观念,充分发挥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意识,探索建立政府部门、网络订餐平台、社会监督三方合作机制,协同推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社会共治,20181116日,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饿了么公司签订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战略合作协议,力图在食品安全监管与保障、数据共享互通等方面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共同打击网络违法行为,规范网络订餐经营秩序;合作推进网络订餐“视频厨房”试点,打造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餐饮加工“阳光化操作”;合作创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学习平台,开展网络餐饮食品从业人员、配送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全面提升行业人员食品安全素质。目前,已试点建立网络订餐“视频厨房”40余户。

(五)推动网络订餐食品安全封签启动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网络订餐食品安全工作,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饿了么公司合作,共同推进网络订餐食品安全封签启用工作。通过推行食品安全封签,提升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避免配送过程中餐品污染,保证食品安全,强化食品安全保障措施。目前,饿了么公司已在吉林市累计投放300万张食品安全封签,在全市网络餐饮单位推广使用。

网络订餐食品安全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继续加大网络订餐经营的监管力度,严格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的平台准入,严厉打击无证入网、证址不符、网络食品不同质同标等食品安全问题,为广大消费者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网络订餐饮食环境。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

2019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