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MB1804780Q/2007-04320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成文日期: | 2007年01月01日 |
标 题: | 吉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软环境和政行风建设承诺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07年01月01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MB1804780Q/2007-04320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成文日期: | 2007年01月01日 |
标 题: | 吉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软环境和政行风建设承诺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07年01月01日 |
吉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软环境和政行风建设承诺
吉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全市质量、计量、标准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条形码综合管理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并行使执法监督等工作。为更好的为企业和群众排忧解难,我局在以下方面向全市做出具体承诺: 一、实行“阳光政务”。对行政许可项目实行“一站式”服务的审批方式,申办组织机构代码证在3日内完成;企业标准备案在20日内完成;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在10日内完成;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告知”审批在3日内完成。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现场考核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加大服务力度,深入开展项目帮扶活动。对招商引资大项目,四个工业区和“双百”企业,做到全程服务,随时解决涉及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三、进一步规范执收执罚行为。不得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严禁以检谋私、出具虚假报告。进一步规范执收执罚行为,坚决制止以收代罚、重复检验检查等乱作为现象,确保检验检测数据公正、准确,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承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吉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举报电话:0432---6463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