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11220200MB1804780Q/2016-08501 |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公告 |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成文日期: | 2016年09月29日 |
| 标 题: | 关于调整吉林省企业名称登记方式的通告 |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16年09月29日 |
| 索 引 号: | 11220200MB1804780Q/2016-08501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公告 |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6年09月29日 |
| 标 题: | 关于调整吉林省企业名称登记方式的通告 |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6年09月29日 |
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吉林省
企业名称登记方式的通告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关于放宽企业名称登记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6〕45号)要求,自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企业名称全程电子化登记,届时将实现名称查询、名称申请、名称审核全流程网上办理。申请人可以登录吉林省工商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jlgs.gov.cn/)或吉林省企业名称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网址:http://211.141.74.198:4333/front/login.html)办理企业名称登记手续,也可以到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窗口使用自助终端办理。10月1日后,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窗口不再直接受理企业名称登记现场申请,全部转为网上办理。
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登记方式不变,直接到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窗口办理即可。
特此通告。
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