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MB1804780Q/2019-08410 |
分 类: | 财政决算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9年02月19日 |
标 题: | 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9年02月19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MB1804780Q/2019-08410 | 分 类: | 财政决算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9年02月19日 |
标 题: | 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9年02月19日 |
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9 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预算表格
一、2019 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9 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9 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2019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六、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总表
七、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八、2019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九、2019 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贯彻执行 国家、省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 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 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 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4.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开展有关服务 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 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6.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 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 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7.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8.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9.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 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纠纷事宜,加强省内著名商标推荐及 本地知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
11.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 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 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12.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 管理。
13.领导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加强对县(市)工商 行政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14.负责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 机构编制和经费的管理;负责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教育培 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15.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负责外国(地 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 经营的责任。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 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
4.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开展有关服务 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 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 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6.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 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 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7.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8.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 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 行为。
9.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 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纠纷事宜,加强省内著名商标推荐及本地知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
11.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 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 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12.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 管理。
13.负责本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经 费的管理,负责本单位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 明建设。
14.承办市工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1. 负责市工商局登记注册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 管和管理工作;
2. 负责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影像档案的制作;负 责市工商局登记注册企业档案迁入、迁出的移交移送工作;
3.负责指导全市各县(市)、区企业登记注册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工作; 4.负责为国家机关、公检法和律师办案提供企业档案原始资料数据;为从事市场经营活动的主体法人登记、监督管 理提供基本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的档案 查询服务;我市经济发展提供有关基础信息。
1.负责为个体私营企业提供服务,维护个体私营企业合法权益,引导个体私营企业诚信自律;
2.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3.负责对基层单位开展相关业务指导工作。
(五)吉林市广告监测中心
1.负责监测全市电视、广播、平面、网络等各类媒体 广告发布情况,为广告投诉提供证据;
2.负责广告信息采集录入、监测结果汇总分析及监测信 息归档,提出违法广告预警和快速处置处理意见;运用监测 数据,提供广告监管、执法有效证据和广告业发展科学依据;
3.负责全市广告监测数据平台和信息系统的运行、维 护、调度;
4.负责“广告主体信用评价系统”建设与应用。
(六)吉林市消费投诉受理中心
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分转; 指导和考评县(市)、区级消费投诉受理中心业务工作。
(七)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信息中心
1. 负责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
2.负责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信息统计分析工作,提 供辅助决策信息服务;
3.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数 据库建设及信息对外咨询服务,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指导开展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 电子政务平台和网上工商建设。(八)吉林市船营区消费投诉受理中心(吉林市昌邑区 消费投诉受理中心、吉林市龙潭区消费投诉受理中心、吉林 市丰满区消费投诉受理中心)
1.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
2.负责对广告发布内容进行分类登记、统计分析、备案 归档,对违法广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3.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提供服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设 15 个内设机 构,12 个派出机构,4 个直属构,5 个直属事业单位,4 个城区分局直属事业单位。
内设机构分别为: 办公室、法规处、人事处、基层工作处、财务审计处、老干部处、公平交易处、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市场规范管理处、企业注册处、外资企业注册处、商标监督管理处、广告 监督管理处、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处、安全监督管理处。
派出机构分别为: 企业登记注册分局、企业信用信息监督管理分局、经济稽查支队、经济合同监督管理分局、消费者申诉投诉审理分 局、网络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直销监督管理分局、市场管理 分局、吉林东市商贸经济示范区分局、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分局、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分局。
直属机构分别为: 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船营分局、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邑分局、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龙潭分局、吉林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丰满分局。
直属事业单位分别为: 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档案管理中心、吉林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指导中心、吉林市广告监测中心、吉林市消费 投诉受理中心、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信息中心。
城区分局直属事业单位分别为: 吉林市船营区消费投诉受理中心、吉林市昌邑区消费投诉受理中心、吉林市龙潭区消费投诉受理中心、吉林市丰满 区消费投诉受理中心。
下设 14 家预算单位,分别为:
1.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本级
2.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船营分局
3.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邑分局
4.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龙潭分局
5.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满分局
6.吉林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指导中心
7.吉林市消费投诉受理中心
8.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信息中心
9.吉林市广告监测中心
10.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档案管理中心
11.吉林市船营区消费投诉受理中心
12.吉林市昌邑区消费投诉受理中心
13.吉林市龙潭区消费投诉受理中心
14.吉林市丰满区消费投诉受理中心
第二部分 预算表格
一、2019 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9 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9 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2019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六、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总表
七、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八、2019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九、2019 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情况说明
一、2019 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工商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 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 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2019 年收支总预算 11612.3 万元,比 2018 年减少
2923 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职工工资移交社保,收支相应减少。
二、2019 年收入预算情况
2019 年收入预算 11612.3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0266.7 万 元,占 88.41%;上年结转 1345.6 万元,占 11.59%。本年收入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0266.7 万元,占 100%;政府性基金预算 拨款收入 0 万元,占 0%。
三、2019 年支出预算情况
2019 年支出预算 11612.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9212.4 万元, 占 79.33%;项目支出 2399.9 万元,占 20.67%。基本支出中,人 员经费 7156 万元,占 77.68%,公用经费 2056.4 万元,占 22.32%。
四、2019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19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11612.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1612.3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523.3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6.8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354.8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637.4 万元。
五、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1612.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12.4 万元,占 79.33%;项目支出 2399.9 万元,占 20.67%。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 7156 万元,占 77.68%;公用经费 2056.4 万 元,占 22.32%。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0523.3 万元,占 90.62%,主要用 于保障职工工资,维持机关正常运转,完成年度市场监管工作。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96.8 万元,占 0.83%,主要用于 保障离休职工工资。
卫生健康(类)支出 354.8 万元,占 3.06%,主要用于缴纳职 工医疗保险。
住房保障(类)支出 637.4 万元,占 5.49%,主要用于缴纳职 工住房公积金。
六、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9212.4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7156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伙食补助费、住 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宿舍(在职供热费)、 职工宿舍(离退休供热费)、离休费、退休退职费、生活补助、离 退休津贴补贴、其他离退休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 2056.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 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专业用房取暖 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 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改革交通费补贴、车辆运行维 护费、离退休公用经费特需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拨款情况
2019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193.9 万元,比 2018 年预算数减少 16.2 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与 2018 年预算数持平。主要 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2、公务接待费 15.1 万元,与 2018 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控制在 2018 年接待人员、标准范围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78.8 万元,比 2018 年预算数减少 16.2 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大用车管理力度,规范车辆使用程序, 厉行节约。
八、2019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 占 0%;项目支出 0 万元,占 0%。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 0 万元, 占 0%;公用经费 0 万元,占 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 年部门本级、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船营分局、吉林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昌邑分局、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龙潭分局、吉 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满分局等 5 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1950.1 万元,比 2018 年预算增加 318.1 万元,增长 19.4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 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423.9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1.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92.5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19.9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 2018 年末,部门本级和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56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54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2 辆。单位价值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套。
2019 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套。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结合本部门职能和重点工作,2019 年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为执法和专项整治业务费 ,金额 6 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开展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工作,主要包括:1.网 络监管及各类市场的清理整顿;2.打击合同、价格欺诈;3.打击 假冒伪劣,维护消费者权益;4.查处无照经营;5.打击传销和规 范直销行为;6.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7.组织开展各类市场监 管专项整治工作;8.查处各类大案、要案、典型案件,规范经营 行为;9.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案件查处工作。通过执法办案, 查处商业贿赂、限制竞争行为,打击传销及规范直销管理,有效 打击和惩治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护经 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净化社会环境。通过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提高商品质量安全,使我局辖区内流通领域商品市场秩序 明显好转,销售假冒伪劣和销售商品中存在的违法行为有效遏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流通领域监管体系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 监管水平明显提高。
绩效指标和指标值:1、案件数量指标(30 分):根据市局发布 的专项整治要求纳入考评。每项专项整治的案件完成情况年底汇 总。每少完成一件专项整治案件扣 1 分。2、案件质量指标(30 分): 符合国家行政执法办案规范、程序。所查办案件如有因行政复议 被撤销、变更和行政败诉案件,每发生一件扣 1 分。3、公示率时 效指标(20 分):结案案件能够及时公示。处罚信息及时、准确、 完整,发现一处有问题扣 1 分。4、专项整治效果社会效益指标(10 分):重大专项整治需进行信息宣传报道,每少报一篇信息宣传稿 件扣 1 分。5、案件满意度指标(10 分):通过电话回访行政处罚案 件当事人满意度,每发生一件不满意案件扣 1 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通过当年一般公 共预算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通过当年政府 性基金预算拨付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 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 得的非财政拨款补助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包含独 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的,相关支出纳入和未纳入部门预算的下级 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 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的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 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 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 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 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 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 国(境)费的国际旅游、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 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 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保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 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是指部门预 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