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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MB1804780Q/2019-08406
分  类: 财政决算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9年08月20日
标      题: 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8月20日
索  引 号: 11220200MB1804780Q/2019-08406 分  类: 财政决算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9年08月20日
标      题: 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8月20日

  

 

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拟订政策规划,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市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防范全市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依法组织实施食品行政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监测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并监督检查。建立全市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配合实施国家、省基本药物制度。负责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贯彻落实国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负责制定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八)指导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九)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承担市政府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设20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综合处、法规处、食品流通处、食品生产处、人事处、财务审计处、餐饮服务监管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药品注册和生产监管处、医疗器械监管处、稽查处、应急处、科技信息处、投诉举报处、行政审批办公室、药品流通监管处、机关党委、监察室、专员办。

纳入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

2、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分局

3、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船营分局

4、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昌邑分局

5、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龙潭分局

6、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丰满分局

7、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8、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9、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化妆品稽查分局

10、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分局

11、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船营分局食品化妆品稽查分局

12、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昌邑分局食品化妆品稽查分局

13、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龙潭分局食品化妆品稽查分局

14、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丰满分局食品化妆品稽查分局

15、吉林市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核中心

16、吉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0,297.0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65.75万元,降低2.5%。主要是2018年度用上年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相比2017年度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294.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22.81万元,占93.9%;其他收入571.94万元,占16.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245.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55.75万元,占66.6%;项目支出3,089.48万元,占33.4%;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5,453.07万元,占88.6%;公用经费702.68万元,占11.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9,393.65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90.88万元,增长6.7%。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大规模调整并补发工资。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495.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9%。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09.22万元,增长5.1%。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大规模调整并补发工资。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495.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0.73万元,占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2.31万元,占4.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7673.66万元,占90.3%;住房保障(类)支出359.26万元,占4.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034.8万元,支出决算为8495.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8%。其中: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604.7万元,支出决算为3876.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大规模调整并追加经费补发工资。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257.80万元,支出决算为1,356.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大规模调整并追加经费补发工资。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303.3万元,支出决算为352.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大规模调整并追加经费补发工资。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32万元,支出决算为131.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7.60万元,支出决算为57.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2%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39.50万元,支出决算为359.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进人员并增资。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并未申请财政预算拨款,而省安排下拨了专项经费,支出决算为110.73万元。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年初预算未申请财政预算拨款,而省安排下拨了专项经费,支出决算158.44万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上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专项支出,支出决算为214.91万元。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并未申请财政预算拨款,而追加安排了独生子女奖励经费,支出决算为1.8万元。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412.1万元,支出决算为458.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上年结转资金安排专项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药品事务(项)。年初预算为70.4万元,支出决算为53.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项目使用计划用于药品事务的工作安排减少。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食品安全事务(项)。年初预算为491.4万元,支出决算为374.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工作中用于食品安全事务的支出较少。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其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56万元,支出决算为990.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上年结转资金安排设备购置等。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原因为在编制预算时科目使用错误,而在实际拨款中调整了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54.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53.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0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无形资产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8.3万元,支出决算为85.58万元,完成预算的7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4.2万元,占9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8万元,占1.6%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4.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本年未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84.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0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17.8万元,增长26.8%。主要原因是车辆陈旧大修较多,监管工作力度加大用车较多。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8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全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数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3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调研。全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3个、来宾8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53万元,下降27.8%。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的接待较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258.635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1.1%

共组织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定期抽验专项”等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8.63531万元,其中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定期抽验专项”项目,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对该项目进行了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检测机构全年完成食品安全抽检3617批次,完成了2000批次的基本目标,其中农产品抽检完成目标并达到1886批次,全年抽检品种在覆盖21大类的基础上达到了31大类,且食品不合格率超过1%,全年在质量安全分析报告中共提示食品安全风险点15个,综合以上几点,本项目当年完成了预期目标。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3.37万元,比2017年增加57.17万元,增长11.5%,主要是本年有两家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7.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6.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1.3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40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车改待上缴报废车辆1两、事业单位专业用车5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从省财政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省财政取得的经费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药品事务(项):反映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食品安全事务(项):反映用于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十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其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项):反映用于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六、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十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