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MB1804780Q/2020-07576 |
分 类: | 财政决算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0年08月18日 |
标 题: | 2019年度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0年08月27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MB1804780Q/2020-07576 | 分 类: | 财政决算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0年08月18日 |
标 题: | 2019年度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0年08月27日 |
2019年度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拟订政策规划,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市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防范全市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依法组织实施食品行政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监测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并监督检查。建立全市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配合实施国家、省基本药物制度。负责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贯彻落实国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负责制定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八)指导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九)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承担市政府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设20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综合处、法规处、食品流通处、食品生产处、人事处、财务审计处、餐饮服务监管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药品注册和生产监管处、医疗器械监管处、稽查处、应急处、科技信息处、投诉举报处、行政审批办公室、药品流通监管处、机关党委、监察室、专员办。
纳入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
2、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分局
3、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船营分局
4、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昌邑分局
5、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龙潭分局
6、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丰满分局
7、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8、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9、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化妆品稽查分局
10、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分局
11、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船营分局食品化妆品稽查分局
12、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昌邑分局食品化妆品稽查分局
13、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龙潭分局食品化妆品稽查分局
14、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丰满分局食品化妆品稽查分局
15、吉林市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核中心
16、吉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各8033.2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263.81万元,降低22%。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经费较上年有所下降,无基建拨款,其他收入较上年有所下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257.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81.28万元,占99%;其他收入75.9元,占1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756.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07.13万元,占81.5%;项目支出1249.75万元,占18.5%;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4871.81万元,占88.5%;公用经费628.33万元,占11.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7803.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590.45万元,降低16.9%。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经费较上年下降,无基建拨款,其他收入较上年下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663.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832.62万元,降低21.6%。主要原因:受机构改革影响,当年收入较少,且无基建方面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663.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911.92万元,占88.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65万元,占0.4%;卫生健康(类)支出355.24万元,占5.3%;住房保障(类)支出369.53万元,占5.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943.96万元,支出决算为6663.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722.8万元,支出决算为3662.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绩效、调资等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403.43万元,支出决算为285.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因机构合并,节约了租赁住房项目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年初预算为192.4万元,支出决算为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食品生产企业开立较少,用于认证审核方面的支出减少。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管执法(项)。年初预算为613.17万元,支出决算为113.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因机构合并,节约了租赁住房项目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管理技术支持(项)。年初预算为290万元,支出决算为192.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预算公开招标项目虽已完成但资金没有结算,支出主要是结清往年欠款。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项)。年初预算为3.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当年食品生产企业开立较少,用于认证审核方面的支出减少费。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58.8万元,支出决算为132.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食品药品检验所未搬迁,支出较少。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274.9万元,支出决算为1247.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因机构改革支出较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617.06万元,支出决算为244.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因机构合并,节约了项目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8.2万元,支出决算为26.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支出较少,结转下年。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年初未申请财政预算,支出决算为152.6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省安排的项目资金。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年初未申请财政预算,支出决算为4.2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省安排的项目资金。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年初未申请财政预算,支出决算为2.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追加独生子女奖励资金。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34万元,支出决算为135.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新增人员补交医保。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9.6万元,支出决算为6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新增人员补交医保。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46.3万元,支出决算为369.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新增人员补交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0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78.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2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7.1万元,支出决算为73.29万元,完成预算的8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2.88万元,占9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1万元,占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原因:本年无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79.8万元,支出决算为72.88万元,完成预算的91.3 %,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72.88万元,主要是车辆保险、维修及加油。截至2019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6辆。
3. 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3万元,支出决算为0.41万元,完成预算的5.6%,主要是压缩“三公”经费。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全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数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家省调研局来。全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5个、来宾2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2019年度我部门(单位)组织对食品安全风险检测和监督抽验专项经费项目等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90万元,占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总额的4%。组织对食品安全风险检测和监督抽验专项经费项目等1个项目进行了重点评价,涉及资金290万元。
(二)绩效评价结果
1.我部门(单位)绩效自评结果如下:
(1)食品安全风险检测和监督抽验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290万元,公开招标中标价格246.27万元,项目已完成,因2019年没有结算,执行数0万元,执行率为0%。该项目绩效目标已经完成,情况如下:完成4768批次食品安全实验室检测,农产品抽检完成1575批次。
2.我部门重点评价的食品安全风险检测和监督抽验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如下:全年完成食品安全抽检4768批次,抽检品种覆盖31大类食品品种,检出不合格食品率达到2.75%,完成1575批次食用农产品,编制了质量分析报告,共提示食品安全风险点10个,达到了本项目的预期目标。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4.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79.1万元,降低26.6%,主要是机构合并,减少了不必要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7.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9.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7.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3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事业单位用车及车改待报废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从省财政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省财政取得的经费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反映从事市场监督管理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单设科目的业务除外。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管执法(项)。反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衣服开展各类执法(含食品、药品、物价等)活动、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的专项工作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管理技术支持(项)。反映用于补充、更新、完善市场监管技术手段和技术保障条件等方面的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项)。反映认证认可业务活动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
反映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
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二十、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反映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