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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MBOR886172/2020-00221
分  类: 市场管理与综合执法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9月21日
标      题: 吉林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做好“中秋”“十一”假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市文广旅发〔2020〕107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21日
索  引 号: 11220200MBOR886172/2020-00221 分  类: 市场管理与综合执法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9月21日
标      题: 吉林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做好“中秋”“十一”假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市文广旅发〔2020〕107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21日

各县(市)文广旅局、各区文旅局,北大湖管委会旅游局、松花湖管委会旅游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各文旅经营单位

国庆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国庆、中秋假日安全工作部署,强化担当作为,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文化和旅游假日期间安全工作,现就做好“中秋”、“十一”假日期间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担当意识,切实把“中秋”、“十一”假日市场安全保障工作放在首位

即将来临的“中秋”、“十一”长假,由于疫情稳定,预计我市各景点游客将有较大幅度增长,假日旅游安全保障任务加重。因此,各县(市)区文旅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认清形势,加强统筹协调,深入推进文旅行业安全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和A及旅游景区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把文化旅游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中秋”、“十一”假日旅游市场安全平稳。一是落实文旅主管部门的安全综合协调责任。要加强对文旅接待单位、从业人员和旅游者的安全宣传和教育,做好本地区旅游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和协调处置工作。二是落实文旅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及时排查文化和旅游市场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联合交通运输部门,重点查处旅行社租用无旅游资质的车辆进行违规运营。三是落实企业消防安全的主体责任。重点对文化和旅游服务场所、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设施集中进行排查和整治。四是督促文化和旅游企业要切实承担起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把保障安全生产、开展应急演练、防范事故发生作为当前的中心任务。

二、突出重点导向,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1.各县(市)区文旅主管部门,针对本地区“中秋”、“十一”假日旅游工作特点,结合当前文旅三年整治行动、A级旅游景区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文旅行业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以及文旅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攻坚行动集中专门力量,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要严格落实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开展假日旅游安全服务保障专项检查;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充分发挥监管部门作用,主动联合安监、质监、消防、交通等部门对重要区域、重点场所、重点部位以及节庆活动等游客所开展联合检查,督导有关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局直属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深入开展假日安全生产、消防、特种设备、房屋建筑安全检查排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加大员工节日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完善假日应急预案,针对性开展应急演练,确保本单位安全稳定。

3.各文博院馆、图书馆要做好安全防火和值班值守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深入开展假日安全生产、消防、特种设备、治安防范安全检查排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重点检查文物库房、文保单位、文物古建筑消防制度落实、消防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教育、消防应急演练情况;组织开展文物库房、文保单位、文物古建筑火灾防控专项检查,集中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确保文物安全和人身安全。

4.各文化娱乐场所要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和巡查频次,做好用电安全、消防安全、视频监控、各类突发事件处置等管理工作,加强一线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明确各级各岗位安全职责,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5.各星级饭店要针对假日特点和服务保障任务实际,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风险评估,加大安全检查和巡查,做好火灾防控、安全用电、特种设备管理、餐饮卫生、住宿卫生、有限空间防护等安全管理工作;对重点区域和部位,要严格制定管控措施;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制定“一对一”管控方案,绝不放过任何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安排好值班值宿工作。

6.各A级旅游景区要强化流量管控,接待游客量不能超过最大承载量75%,提早做好游客疏导方案,严格落实旅游高峰时段分流工作措施,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在做好日常安全检查的同时,要加大对大型游乐设施和高风险旅游项目以及景区防火等的日常巡查和隐患排查。

7.各旅行社要做好旅游线路安全风险评估、疫情防控、旅游包车安全、出游安全风险提示、行前安全教育、安全预案、应急处置、信息报告等安全工作;要跟具有合法资质的旅游客运企业一车一签订用车合同,租用符合国家安全规定、行业规定、具有合法手续的车辆。

三、加强预警检查、防范和假日应急值守

一是加强预警防范。各级文旅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职责,在加强节前预警检查的同时,强化担当作为,节日期间督促重点景区做好常态化安全、疫情常态化监管工作。

二是加强安全引导。对游客进行安全和疫情防控常态化教育和引导,增强游客安全、疫情防控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特别对交通拥堵、灾害天气、疫情、食品安全等可能影响出行的风险隐患进行提示预警,并根据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强暴雨、泥石流等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的防范和应对。

三是强化应急值守。各级文旅主管部门、局直属各单位要落实好假日旅游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保证一旦发生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做到“连的上”“管得住”“办的好”。

“中秋” “十一”假日期间,各地组织形式多样的文化和旅游活动相对集中,各地要在做好安全工作的同时,想方设法大力激发假日旅游经济拉动消费的潜力,开展丰富多彩的节日,促进消费。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文化和旅游假日市场安全管理工作。

 

 

吉林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