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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MBOR886172/2020-00220
分  类: 市场管理与综合执法 ; 通知;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9月08日
标      题: 关于开展全市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市文广旅发〔2020〕104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08日
索  引 号: 11220200MBOR886172/2020-00220 分  类: 市场管理与综合执法 ; 通知;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9月08日
标      题: 关于开展全市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市文广旅发〔2020〕104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08日

旅行社、分社

按照《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全省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吉文旅发32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整治工作),现将整治工作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整治工作背景

近期,国内发生多起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经营违规旅游套餐、售卖旅游套餐不能履约、发行旅游单用途预付卡不能履约引发旅游投诉和群体性事件,严重侵害了旅游者合法权益,扰乱了旅游市场经营秩序,造成了较大的社会隐患。为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决定在全市开展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二、整治内容

(一)严控经营旅游套餐产品带来的市场风险。禁止旅行社一次性收取两条及两条以上旅游线路(即两个及以上包价旅游产品)的旅游费用。

(二)严厉打击预付卡违规经营行为。全面排查旅行社单用途预付卡发行及履约情况,严禁擅自将单用途预付卡转为多用途预付卡。发现旅行社存在以上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发现旅行社存在以高息吸储、合同诈骗等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将相关情况和线索通报、移送金融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

三、整治时间

从2020年9月7日至11月底。

四、阶段划分

(一)自查自改阶段(2020年9月10日-13日)。在吉各旅行社、分社按照整治内容,认真对照检查,自查自改,立即下架不合规旅游套餐产品,停止违规发放预付卡违规经营行为,对已经发行的单用途预付卡数量、金额及履约情况进行全面整理,严禁擅自将单用途预付卡转为多用途预付卡。各旅行社、分社对自查自改情况要形成详细报告,于2020年9月16日前上报至吉林市旅游监察支队(联系人:吴诗俣 电话:13596222080),对于不按时上报、虚报、瞒报的单位一经发现,将列入异常监管目录,加大日常检查频次。

(二)集中检查阶段(2020年9月14日-23日)。本着对游客负责,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高度,组织执法人员利用10天时间,集中对辖区各旅行社、分社逐一进行入户检查,重点检查旅游合同、服务质量、财务账簿、发行预付卡、收取旅游费用履约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发现问题要及时登记,限期整改。要对每家旅行社、分社建立检查档案,严格落实签字背书。

(三)综合研判阶段(2020年9月24日-30日)。市文广旅局根据各单位检查情况,认真研判我市旅游市场经营风险,对于存在问题较多旅行社发出预警,并将线索移交吉林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办公室,同时上报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回头看阶段(2020年10月1日-11月底)。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进行“回头看”,对拒不整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突出单位,将纳入行业黑名单,并联系相关部门将企业负责人纳入失信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是旅游业发展的中坚力量,要主动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杜绝发生借旅游名义进行集资、诈骗、坑害旅游者违法行为。

二要加强部门协同。市文广旅局将联合市场监管、公安、商务、金融等部门,对于存在各类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对于拒不整改和情节严重的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吊销许可证或者备案登记证明,同时通报市场监管部门注销营业执照,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犯罪线索。

三要加强宣传引导。要从践行“游客为本、服务至诚”的行业核心价值观出发,积极维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适时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游客防范消费风险。加强对游客教育引导,大力倡导理性消费,审慎选择旅游促销产品,抵制虚假游说诱惑,共同防范市场风险。

特此通知。

 

 

吉林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