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文广旅局、各区文旅局:
现将《吉林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吉林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0年6月19日
吉林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推进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
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文旅发〔2020〕52号)、《关于印发〈吉林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市政公组发〔2020〕1号)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优化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积极推进文化和旅游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使本项工作更加公开透明,促进人民群众对公开事项的理解、信任和支持,增强政府公信力。
二、组织领导
吉林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组织落实全市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
各县(市)文广旅局、各区文旅局具体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梳理公开事项,编制标准目录。依法依规梳理、细化公开事项,要结合本部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格式要完全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办办发〔2019〕139号)的附件(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简称《标准目录》),明确公开工作机制、流程、方式等规范要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实现基层政府政务公开事项在线查询集成发布。各县(市)区文旅部门要会同辖区内各基层部门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及省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各职能部门梳理编制的目录进行复核,避免目录中承诺的公开事项缺项少项,实现公开事项和编制目录在承诺的渠道上可以找到对应信息,组织指导基层各单位将梳理出的事项逐项上传至省统一开发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查询系统。为社会群众提供公开查询的便利服务,同时接受社会公众对行政机关所公示事项信息的准确性、渠道是否畅通、公示是否及时、内容是否清晰进行监督。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制定并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公开前保密审查、政府网站管理、新媒体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进一步统一政务公开内容要素、流程、格式等相关标准。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
二是推动政策解读接地气。积极适应新媒体时代传播特点,充分运用客观数据和生动实例,通过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等多元化形式作形象化、通俗化解读。健全解读机制,争取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三是推动办事服务网上办。加快建设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在线咨询、办理、查询等“一网通办”。加强部门户网站公众留言办理的督办工作,确保公众反映的意见建议有回音有落实。
四是推动新媒体发布协同化。加强系统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账号的统筹规划和指导管理。按照前台多样、后台联通的原则,建立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逐步实现数据同源、服务同根,方便公众使用。
四、时间安排
一是编制目录。参照《标准目录》,各县(市)区文旅部门于6月30日前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梳理、目录编制以及目录中承诺公开事项的信息发布,并保证在承诺公开的平台渠道顺利查阅到对应公开的信息。目录的编制应结合本地区具体工作进行细化和补充完善。
二是复核目录。8月21日前,各县(市)区文旅部门完成对目录编制情况的确认和复核工作。9月30前,将确认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报吉林市文广旅局,经市文广旅局汇总上报录入全省统一开发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查询系统。
三是验收目录。11月30日前,根据市政府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对上传公开事项进行验收的反馈结果,查找不足、指正问题、反馈改正。
联系人:王星凯 电话:62461202
邮 箱:jlswglj@126.com
吉林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