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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MBOR886172/2019-12356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市文广旅局
成文日期: 2019年11月07日
标      题: 吉林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加强博物馆、建筑类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市文广旅发〔2019〕106号
发布日期: 2019年11月07日
索  引 号: 11220200MBOR886172/2019-12356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市文广旅局 成文日期: 2019年11月07日
标      题: 吉林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加强博物馆、建筑类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市文广旅发〔2019〕106号 发布日期: 2019年11月07日
 

吉林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

加强博物馆、建筑类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文广旅局、各区文旅局,高新区、经开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局直属文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博物馆、建筑类文物消防安全工作,根据国家文物局《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和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

进入冬季以来,是我市冰雪旅游的旺季,特别是元旦、春节期间,是广大人民群众旅游出行、烟花爆竹燃放、举办各种庆祝集会和传统民俗文化活动的高峰时期,用火用电显著增加,我市冬季风干物燥,建筑类文物火灾防控难度也随之加大,消防安全形势更加严峻。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专题研究部署做好博物馆、建筑类文物的消防安全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文博单位要落实“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切实做好本单位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要健全和完善文物安全管理制度、值班巡逻制度、安全消防制度等各种规章制度,制定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紧急预案和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在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参观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接受爱国主义教育和传统教育的同时,确保群众和文物消防安全。

二、迅速行动,组织开展文物消防安全检查

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各文博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以重点检查、联合检查和自查等形式对博物馆、建筑类文物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实施、用火用电管理、灭火应急预案制订与演练、消防设施设备配备与使用和消防安全档案建立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其中对文物古建筑重点排查私搭乱建、电气线路老化、违规燃香烧纸等突出问题;对博物馆重点排查展览设施与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措施、展厅电器电动设备防火性能、消防疏散标志与应急照明的布设等情况;对文物保护工程工地要重点排查建筑材料防火、建筑作业用火用电操作等情况;对文物开放单位重点排查人员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外来携带火种检查监管等情况。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整改,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措施,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期限和要求,并加大人力物力,死看死守。对于重大火灾隐患,要提出解决方案,督促使用单位进行整改;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文物开放单位和文物保护工程工地,不能按要求整改火灾隐患的,要责令停止开放或者施工作业。

三、狠抓落实,严格责任追究

开展博物馆、建筑类文物消防安全工作要扎实有效,排查要真检实查,必须找准诱因、查清隐患,严禁流于形式、走过场。对于消防安全检查不力、监管不严、隐患不除、失职渎职的,要进行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发生重特大文物火灾事故的,要实施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吉林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