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593R/2019-08855 |
分 类: | 交通管理工作 ; 通告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9年04月02日 |
标 题: | 免检车辆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办事指南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9年04月02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593R/2019-08855 | 分 类: | 交通管理工作 ; 通告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9年04月02日 |
标 题: | 免检车辆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办事指南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9年04月02日 |
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免检车辆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办事指南
办理条件:
(一)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二)机动车所有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及相关凭证;
(三)机动车参加交通事故强制保险;
(四)机动车未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
(五)机动车不属于盗抢的;
(六)机动车涉及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的;
(七)六年内免检试用以下车型: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
不享受六年免检车型:
1、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
2、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交通事故的车辆;
3、超过四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车辆。
所需材料:
1、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原件一份(系统自动获取,由窗口工作人员打印);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自行出具);
3、车船税纳税或免税证明复印件一份(自行出具);
4、机动车行驶证原件(自行出具)。
办理时间及地点(周六办公只限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
请您在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四8:30-16:30、周五8:30-15:00 、周六9:00-15:00到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吉林市船营区越北镇吉长北线1.7公里)及各大队车管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
窗口咨询电话:
座机:0432-64801314;手机号:19843282495。接听时间:法定工作日的星期一至星期四8:30-16:30、星期五8:30-15:00、星期六9:00-15:00。咨询网址:http://gafw.jl.gov.cn。
办理流程:
持相关合格材料→ 到车管所一楼大厅叫号→ 到大厅窗口办理→领取检验合格标志。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