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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593R/2019-08853
分  类: 行政事业型收费;交通管理工作 ; 通告
发文机关: 吉林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04月02日
标      题: 机动车属于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办事指南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4月02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593R/2019-08853 分  类: 行政事业型收费;交通管理工作 ; 通告
发文机关: 吉林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04月02日
标      题: 机动车属于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办事指南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4月02日

临时通行牌证核发

机动车属于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办事指南

  办理条件:

  属于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所需材料:

  1.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2.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机动车凭证原件;

  3.机动车来历证明原件。

  办理时间、地点(周六办公只限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

  请您在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6:30、周五上午8:30-15:00、周六9:00-15:00到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吉林市船营区越北镇吉长北线1.7公里)及各大队车管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

  窗口咨询电话:

  座机:0432-64801314;手机号:19843282495。接听时间:法定工作日的星期一至星期四8:30-16:30、星期五8:30-15:00、星期六9:00-15:00。咨询网址:http://gafw.jl.gov.cn。

  办理流程:

  车辆管理所业务大厅领取业务号→  业务窗口登记受理→ 领取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标准:10元/套;

  (二)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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