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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593R/2019-08840
分  类: 行政事业型收费;交通管理工作 ; 通告
发文机关: 吉林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04月02日
标      题: 换领机动车行驶证办事指南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4月02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593R/2019-08840 分  类: 行政事业型收费;交通管理工作 ; 通告
发文机关: 吉林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04月02日
标      题: 换领机动车行驶证办事指南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4月02日

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登记

换领机动车行驶证办事指南

  办理条件: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所需材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原件1份;(系统自动获取,由窗口工作人员打印);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自行提供);

  3.原机动车行驶证原件1份(自行提供);    

  4.《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1份(如由代理人申请)(自行提供)。

  办理时间及地点(周六办公只限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

  请您在法定工作日的星期一至星期四8:30-16:30、星期五8:30-15:00、星期六9:00-15:00到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吉林市船营区越北镇吉长北线1.7公里)及各大队车管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

  窗口咨询电话:

  座机:0432-64801314;手机号:19843282495。接听时间:法定工作日的星期一至星期四8:30-16:30、星期五8:30-15:00、星期六9:00-15:00。咨询网址:http://gafw.jl.gov.cn。

  办理流程:

  车辆管理所业务大厅领取业务号→业务窗口登记受理→收款制证窗口缴费→领取机动车行驶证。

  收费依据及标准:

  机动车行驶证10元/本,发改价格【2004】28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