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593R/2019-08839 |
分 类: | 交通管理工作 ; 通告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9年04月02日 |
标 题: | 补领机动车牌照办事指南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9年04月02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593R/2019-08839 | 分 类: | 交通管理工作 ; 通告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9年04月02日 |
标 题: | 补领机动车牌照办事指南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9年04月02日 |
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登记
补领机动车牌照办事指南
办理条件:
1.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所需材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原件1份;(系统自动获取,由窗口工作人员打印);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自行提供);
3.《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1份(如由代理人申请)(自行提供)。
办理时间及地点(周六办公只限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
请您在法定工作日的星期一至星期四8:30-16:30、星期五8:30-15:00、星期六9:00-15:00到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吉林市船营区越北镇吉长北线1.7公里)及各大队车管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
窗口咨询电话:
座机:0432-64801314;手机号:19843282495。接听时间:法定工作日的星期一至星期四8:30-16:30、星期五8:30-15:00、星期六9:00-15:00。咨询网址:http://gafw.jl.gov.cn。
办理流程:
车辆管理所业务大厅领取业务号→业务窗口登记受理→收款制证窗口缴费→牌照领取窗口领取机动车牌照。
收费依据及标准:
1.挂车反光号牌50元/副,发改价格【2004】2831号;
2.汽车反光号牌100元/副,发改价格【2004】2831号;
3.摩托车反光号牌70元/副,发改价格【2004】28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