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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593R/2019-08822
分  类: 交通管理工作 ; 通告
发文机关: 吉林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04月02日
标      题: 临时入境机动车驾驶许可申领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4月02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593R/2019-08822 分  类: 交通管理工作 ; 通告
发文机关: 吉林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04月02日
标      题: 临时入境机动车驾驶许可申领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4月02日

临时入境机动车驾驶许可申领

  办理条件:

  临时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超过三个月的机动车驾驶人:

  (一)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入境参加有组织的旅游、比赛以及其他交往活动的外国机动车驾驶人;

  (二)临时入境后仅在边缘地区一定范围内行驶的外国机动车驾驶人;

  (三)临时入境后需要驾驶租赁的中国机动车的外国机动车驾驶人。

  与中国签订有双边或者多边过境运输协定的,按照协定办理。国家或者政府之间对机动车驾驶证有互相认可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申领前需先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在中国境内有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逃逸记录的,不予核发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

  所需材料:

  1.《临时入境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表》(系统自动获取,由窗口工作人 员打印);

  2.入出境身份证件(原件);

  3.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出具中文翻译文本(吉林市有资质的翻译公司出具);

  4.年龄、身体条件符合中国驾驶许可条件的证明文件(具备互联网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上传有效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5.申请人本人近6个月内免冠、白色背景的1寸彩色正面大头相片2张;

  6.参加有组织的旅游、比赛以及其他交往活动的,还应当提交中国 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办理形式及办理时间、地点:

  请您到吉林市车辆管理所考试科业务大厅受理窗口办理(吉林市船营区越北镇吉长北线1.7公里);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周五8:30~11:30、下午13:00~15:00。

  窗口咨询电话:

  座机:0432-64801314;手机号:19843282495。接听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5:00;星期六9:00-15:00。

  咨询网址:

  http://gafw.jl.gov.cn

  办理流程:

  受理窗口审核材料→收费窗口交制证费→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收费依据及标准:

  机动车驾驶证(工本费)10元/证  吉发改审批联字[200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