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18XJ/2025-08566 |
| 分 类: | 价格监测信息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成文日期: | 2025年12月17日 |
| 标 题: | 关于2026年度吉林市城区未加碘食盐经营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5年12月17日 |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18XJ/2025-08566 | 分 类: | 价格监测信息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5年12月17日 |
| 标 题: | 关于2026年度吉林市城区未加碘食盐经营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5年12月17日 |
经营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城区各食盐经营企业:
根据《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局)《关于规范未加碘食盐管理保证合格碘盐供应的通知》(发改办经体〔2018〕802号)、《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省卫健委关于规范我省未加碘食盐供应管理的通知》(吉粮盐联函〔2022〕68号)、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严格规范未加碘食盐销售网点管理的紧急通知》(吉粮明电〔2023〕5号)精神,为规范我市未加碘食盐供应管理,科学布局城区未加碘食盐经营网点,满足未加碘食盐特殊消费人群需求,现就我市2026年度未加碘食盐经营企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企业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经营等不良记录,申报的销售网点须能够严格执行如下工作要求:
1.将销售的未加碘食盐与碘盐分开摆放
2.在销售专区显著位置悬挂“未加碘食盐销售网点”标牌
3.查验购买者所持有效医疗机构证明并进行购买登记
4.执行限量销售未加碘食盐
5.建立销售档案
二、申报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2026年度吉林市城区未加碘食盐经营企业申报表》 (详见附件1)
3.《2026年度吉林市城区未加碘食盐销售企业信息表》(详见附件2)
4.《2026年度吉林市城区未加碘食盐销售网点信息表》(详见附件3)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
申报企业将纸质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后(一式三份)加盖骑缝章,于2025年12月26日16时前报送至市发改委盐务处。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四、评审和发布
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综合评审,正式确定2026年度我市城区未加碘食盐经营企业名单,并在我委门户网站等媒体进行公告。评审通过的未加碘食盐经营企业及销售网点方可经营符合国家标准的未加碘食盐,经营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
附件:
1.《2026年度吉林市城区未加碘食盐经营企业申报表》
2.《2026年度吉林市城区未加碘食盐销售企业信息表》
3.《2026年度吉林市城区未加碘食盐销售网点信息表》
联系人 : 张佳琳
联系电话:0432-62048569 15943268681
办公地址:吉林市人民政府院内6号楼324室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