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吉林市公共区域漏损供水管网
治理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报批吉林市公共区域漏损供水管网治理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报告的请示》(吉市住建请〔2025〕23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委于2024年6月批复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4〕34)号,平台代码:2405-220200-04-01-949221)。因项目改造长度、管径、管材、改造区域发生较大变化,原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内容无法满足项目建设需要。为尽快推进项目建设,解决群众饮水安全问题,依据《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调整可研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吉林省吉林轻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吉林市公共区域漏损供水管网治理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报告的评审意见》(吉轻工评字〔2025〕046号)等有关文件,经研究,原则同意调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调整批复如下:
一、调整后的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调整后,改造供水管网111269米,其中,改造一次供水管网12680米,二次供水管网98589米。
二、调整后的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调整后,项目估算总投资39990.2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33430.1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804.72万元,基本预备费2755.38万元。资金来源由地方自筹解决,财政在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列支。
三、后续有关工作要求
(一)吉林市环境保护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要依据调整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依法办理相关手续。要严格按照调整批复的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严禁出现“报大建小”“低效无效”等违规问题。
(二)本批复文件与原可研批复合并使用有效,原可研批复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