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考试中心
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应急管理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报批吉林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考试中心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吉市应急请〔2025〕2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通过省级支持保障类新建政府投资项目分类管理审核。项目建成后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虚拟考试设备升级更新为真实操作设备,形成不少于5000人次/年实际操作考试能力。参与评审的专家一致认为可研报告编制章节齐全,符合编制深度要求,投资满足建设需要,项目建设方案可行。经研究,原则同意吉林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考试中心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吉林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考试中心设备更新项目(项目代码:2505-220200-04-02-567607)。
二、项目法人单位
吉林市应急管理局。
三、建设地点
吉林市昌邑区珲春北街8号。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更新购置低压电工作业实物实操考试装置、高压电工作业实物实操考试装置、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实物实操考试装置设备合计687台(套),总功率35千瓦,将低压电工实操、高压电工实操、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实操3套模拟考试装置更新为真实考试设备。
五、建设期限
12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10.7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194.0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6万元,基本预备费10.03万元。资金来源为拟争取2025年超长期国债资金,缺口部分由本级财政资金补充。
七、相关工作要求
(一)吉林市应急管理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该项目为单纯设备购置,只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再审批初步设计,请据此开展下步工作,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吉林市应急管理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吉林市应急管理局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吉林市应急管理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吉林市应急管理局要按照批复的内容组织实施,充分发挥购置设备的效能,严禁出现“报大建小”、“低效无效”等违规问题,要切实履行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职责,做好项目手续办理、建设进度、工程安全等的日常监管;市财政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办理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