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市传染病医院新建电力增容
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市卫生健康委:
报来《关于吉林市传染病医院新建电力增容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吉市卫请〔2025〕1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吉林省凯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吉林市传染病医院新建电力增容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报告》(吉凯评字〔2024〕487号)提出的审查意见及有关文件,经研究认为,由吉林市吉电电力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及概算,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根据《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可以简化报批文件和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该项目不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只审批初步设计,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吉林市传染病医院新建电力增容项目(项目代码:2306-220200-04-01-988510)。
二、项目法人单位
吉林市传染病医院。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占地面积0.0704公顷,建筑面积148.5平方米,主要为新建10kV开闭所1座,电源进线2回,电缆线路亘长586米,主电源引自10kV和平线1-1#环网柜,备用电源引自10kV北平线5-1#环网柜;新建户外630kVA箱变6台,新建配电线路总亘长668米,共计7回(开闭所至新建箱变线路6回,开闭所至原医院变电所线路1回)。
四、主要技术标准
开闭所建筑设计年限50年,火灾危险性分类戊类,耐火等级二级,单层建筑,框架结构,钢筋混凝土梁板结构屋面板,框架现浇结构,抗震设防类别乙类,结构设计安全等级二级、结构抗震等级二级、抗震设防烈度7度,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丙级,柱下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总用电负荷2904.66kW,一级负荷2412.56kW,三级负荷492.1kW,钢筋混凝土电缆井,双层铸铁井盖;S20-M-630/10.5终端型箱变,C-YJLV22-8.7/15-185mm2、ZC-YJLV22-8.7/15-70mm2型阻燃铝芯电力电缆。
五、建设地点
吉林市昌邑区和平路1955号(吉林市传染病医院院内)。
六、建设期限
8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788.62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292.30万元,安装工程费43.18万元,设备购置费347.7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9.98万元,基本预备费15.46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预算资金。
八、相关要求
(一)吉林市传染病医院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工作,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吉林市传染病医院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吉林市传染病医院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中的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用地规划等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五)该项目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吉林市传染病医院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初步设计文本、评估报告中明确的招标事项,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