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25-02178
分  类: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行政许可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改委
成文日期: 2025年03月26日
标      题: 关于吉林市汇城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汇城•樾江山住宅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文字号: 吉市发改环资审批发〔2025〕16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09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25-02178 分  类: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行政许可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改委 成文日期: 2025年03月26日
标      题: 关于吉林市汇城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汇城•樾江山住宅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文字号: 吉市发改环资审批发〔2025〕16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09日

  关于吉林市汇城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汇城•樾江山住宅建设项目
  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吉林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查〈吉林市汇城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汇城•樾江山住宅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吉高经能字〔2025〕1号)收悉。该项目(项目代码:2412-220272-04-01-104830)总投资60000万元,总占地面积250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784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021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7628平方米(地下车库及配套人防设施)。主要建设4层多层住宅6栋,26层高层住宅5栋,4层社区用房1栋,3层物业、办公用房1栋,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居住户数388户,人口约1242人。根据长春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吉林市汇城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汇城•樾江山住宅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评审意见》(长咨能字〔2025〕2号),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该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938.11吨标准煤(当量值)/3167.88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电力664.38万千瓦时,热力29494.38吉焦,天然气9.49万立方米。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严格落实评审报告对项目节能和提高能效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二)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四、请你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五、我委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六、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