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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25-01381
分  类: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 ; 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改委
成文日期: 2025年02月24日
标      题: 关于调整吉林省吉林市2024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产权为居民用户所有或共有)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5〕7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11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25-01381 分  类: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 ; 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改委 成文日期: 2025年02月24日
标      题: 关于调整吉林省吉林市2024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产权为居民用户所有或共有)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5〕7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11日

  关于调整吉林省吉林市2024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产权为居民用户所有或共有)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调整吉林省吉林市2024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产权为居民用户所有或共有)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吉市住建请〔2025〕3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2024年5月我委批复该项目可研报告(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4〕24号,平台代码:2405-220200-04-02-781802)。为响应国家升级安全标准的政策要求,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建办城〔2024〕44 号)、《吉林市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2024—2028 年)》以及吉林省凯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吉林市2024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产权为居民用户所有或共有)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报告评估报告》(吉凯评字〔2025〕129号)等有关文件,经研究,原则同意调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调整批复如下:
  一、调整后的建设地点
  吉林市昌邑区、船营区、丰满区、龙潭区、高新区。
  二、调整后建设内容
  改造3978条DN40低压引入管,共计19890米;改造调压装置17处,改造埋地中压阀门25处,拆除凝水缸6处,加设管网哨兵161台;改造报警与安全切断装置90802户,户内阀管改造133801户;改造DN25外挂立管穿墙管8671户,共计26013米;改造DN25户内立管12062户,共计36186米。
  三、调整后建设期限
  20个月。
  四、调整后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0965.94万元,其中:工程费17466.7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946.19万元,基本预备费1553.03万元。资金来源为全部由地方自筹解决,财政在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列支。
  五、后续相关工作要求
  (一)吉林市凇江燃气有限公司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吉林市凇江燃气有限公司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吉林市凇江燃气有限公司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吉林市凇江燃气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吉林市凇江燃气有限公司依据调整后的可研报告批复依法办理后续相关手续。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实施,认真核实拟改造、拆除、加设的建设内容,本项目批复的建设内容不得与其他项目重复,并严禁在项目中夹杂禁止建设的内容。
  (六)吉林市凇江燃气有限公司要加强工程质量管理,项目初步设计阶段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提出安全质量防护措施,并对施工方案提出相应要求;市财政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管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切实履行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职责,做好项目手续办理、建设进度、工程安全等的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按时竣工、达产达效。
  (七)项目原可研批复其他内容不变,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24日      
吉林省吉林市2024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产权为居民用户所有或共有).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