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25-01168
分  类: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行政许可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改委
成文日期: 2025年02月21日
标      题: 关于吉林省磐石市老化供热管网及换热站设备 更新改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文字号: 吉市发改环资审批发〔2025〕6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03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25-01168 分  类: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行政许可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改委 成文日期: 2025年02月21日
标      题: 关于吉林省磐石市老化供热管网及换热站设备 更新改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文字号: 吉市发改环资审批发〔2025〕6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03日

  关于吉林省磐石市老化供热管网及换热站设备

  更新改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磐石市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查吉林省磐石市老化供热管网及换热站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磐发改请〔2025〕9号)收悉。该项目(项目代码:2501-220284-04-01-231919)总投资81082.94万元,改造换热站65座,改造一级网、二级网共173.81公里,改造合并管网17.9公里、地沟管道86898米、楼前直埋管网12414米,涉改供热面积196万平方米,改造二网平衡系统数量382套、阀门井417座,拆除及恢复相关道路。根据吉林省吉林轻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关于吉林省磐石市老化供热管网及换热站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节能报告的评审意见》(吉轻工评字〔2025〕003号),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该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323.42吨标准煤(当量值)/6645.19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电力714.08万千瓦时,热力130299.58吉焦。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严格落实评审报告对项目节能和提高能效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二)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四、请你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重大事项。
  五、我委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六、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