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化工学院丰满校区供热专线项目
核准的批复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报批国能吉林江南热电有限公司化工学院丰满校区供热专线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吉市住建请〔2024〕28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的实施能够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强化区域供热保障能力,满足化工学院区域供热需求。评估认为项目符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要求,项目建设必要、可行。经研究,原则同意化工学院丰满校区供热专线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化工学院丰满校区供热专线项目(项目代码:2411-220200-04-01-158776)。
二、项目法人单位
国能吉林江南热电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
吉林市丰满区,起点石苑路,终点石井沟街。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DN300供热管线0.9公里。
五、建设期限
6个月。
六、项目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396.13万元,其中资本金396.13万元,占总投资比例100%。
七、相关要求
(一)国能吉林江南热电有限公司要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尽快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要严格按照本文件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进行建设,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确保项目依法合规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国能吉林江南热电有限公司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三)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国能吉林江南热电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自局等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项目进行监管。
(五)国能吉林江南热电有限公司要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并妥善处理好项目建设与外部环境的关系,有效预防和化解可能产生的社会风险。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的,应在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超期未申请延期或延期未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