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吉林市城市排水设施建设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4〕17号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报批吉林市城市排水设施建设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报告的请示》(吉市住建请〔2024〕7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2023年8月我委批复该项目可研报告(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3〕61号,平台代码:2307-220200-04-02-535017),依据省发改委《关于请抓紧做好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2024年投资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吉发改投资〔2024〕226号)以及项目“三项评审”核定确认表相关内容要求,为确保项目建设内容符合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推进城市地下管网项目建设,根据吉林省凯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研调整报告的评审意见(吉凯评字〔2024〕201号)等有关文件,经研究,原则同意调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调整批复如下:
一、调整后的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调整后,项目估算总投资4408.55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3203.93万元,设备购置费175.00万元,安装工程费37.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91.84万元,基本预备费400.7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政府配套。
二、后续有关工作要求
(一)吉林市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依据调整后的可研报告批复依法办理后续相关手续。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实施,严禁在项目中夹杂除城市燃气、排水、供水、供热设施以外的其他市政基础设施以及市政道路等禁止类建设内容。
(二)项目原可研批复其他内容不变,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