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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24-01397
分  类: 法制工作 ; 报告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4年02月21日
标      题: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4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22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24-01397 分  类: 法制工作 ; 报告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4年02月21日
标      题: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4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22日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和2024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具体指导下,市发改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结合部门实际,有效推动系统法治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现将市发展改革委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4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对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精神以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法治思想进行进行专题学习,并通过机关干部理论学习培训开展全覆盖的学习,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进一步增强,部门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提升。

  (二)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组织领导按照省、市法治建设安排部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吉林市发展改革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系统法治建设工作重点任务,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充分发挥部门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明确职责要求,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加强调度,确保各项法治工作有效落实。

  (三)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用律师事务所为部门法律顾问,建立制度保障,有效防范法律风险。2023年,法律顾问协助处理历史遗留问题2件,为部门妥善化解提供有效帮助;对履行会议程序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签订合同协议出具法律意见书共50余份,为集体决策提供法治保障;代理民事诉讼案件2件均取得胜诉,年度无行政复议案件。法律顾问积极为我委提供各项法律服务,在推进部门依法行政中发挥重要作用。

  (四)依法开展信访维稳工作。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心态,守牢信访维稳底线。一是制定《吉林市发展和委员会信访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方案》,认真开展信访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实现国家“两会”等重点时期“三个不发生”,系统信访形势稳定。二是按照《信访工作条例》依法依规妥善处理信访事项,年度受理信访事项2项,按期受理率、办结率和满意率100%,有效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五)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按照《2022年吉林市营商环境“跃升年”实施方案》和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圆满完成营商环境各项评估检查任务。二是编制调整部门行政权责清单,共保留行政权力事项68项,切实推动服务型、实干型、法治型行政机关建设,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三是认真研学2023年新出台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的通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等文件,着力提升依法审批能力。四是认真落实国家五部门《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加强存量清理、增量审查,年度审查新出台8件政策措施,有效防止妨碍公平竞争政策措施出台,积极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六)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一是及时通过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国家修订后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对此项工作做出全面部署。二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不相符的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排查清理工作。经排查,目前我市未发现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不相符的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问题。

  (七)严格执行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落实《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吉林省),积极营造良好外资准入环境,以挖掘增量、稳住存量、优化结构为目标,以重点外资企业和项目为着力点,坚持落政策、抓项目、优服务,推动项目落地。2023年,完成“港华燃气”“正业生物”“艾仕得涂料”等外资项目线上备案,总投资0.67亿元。

  (八)规范文明行政执法。规范文明行政执法。一是稳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12345+”制度体系,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有效。二是全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取得实质成效。2023年我委双随机任务共计8项,其中部门内抽查任务3项,跨部门联合抽查任务5项,联合检查率62.5%,远超30%的规定要求。共对46个检查对象实施检查,检查中,均按照规定使用了“行政检查执法报备”系统,完成率和公示率均达到100%。三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等监管方式,依法开展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秋粮收购监督检查、粮食流通执法督查、粮食流通联合执法检查等,保障粮食流通市场规范有序。年度无重大行政处罚案件。

  (九)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一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要求,通过“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开发布产业发展、收费管理、安全生产、粮食收储、民生价格监测等领域政府信息,2023年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93条,保障群众知情权。二是严格依申请公开办理,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网上申请1件、信函申请8件,均按照法定要求答复,答复率100%。

  (十)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对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开展集中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08件,其中代政府起草11件,本部门制定97件,通过研判评估、集体审议形成具体清理意见报市司法局审核、备案,并将清理结果对外公布。二是认真落实《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要求,对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

  (十一)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一是严格落实“双公示”制度。按时上报“双公示”台账,全年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共41条,各项数据真实、准确,无瞒报、漏报现象。二是将辖区内98家涉粮企业纳入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平台,强化将信用监管纳入行业监管,提高行业监管水平。三是实施开展联合惩戒。及时将失信企业信息录入吉林市信用综合服务平台联合奖惩系统,实施联合惩戒。

  (十二)加大普法宣传工作力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一是持续开展《宪法》《信访工作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二是通过安全生产咨询日、粮油科技周营商环境宣传月等活动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三是结合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向村屯一线农民发放《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粮食流通管理条例》、12325宣传画、手袋等宣传品8万余份,极大提高了收粮农民的维权意识。

  二、2024年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认真落实国家及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并结合此次会议精神,按照市领导指示,全力推进我委法治建设向纵深迈进。一是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法治建设工作有效落实二是围绕依法行政,重点加强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规范行政执法,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三是守牢信访维稳底线,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依法依规妥善处理信访事项,持续维护系统稳定形势。四是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法治宣传,为推进发展改革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法治基础。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