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立源纸制品生产建设项目
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舒兰市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查吉林立源纸制品生产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舒发改请字〔2023〕46号)收悉。该项目(项目代码:2303-220283-04-05-343859)总投资3000万元,项目利用既有厂房,购置安装主要生产设备75台(套),建设包装纸生产线1条,项目建成后年产包装纸5万吨。根据吉林省吉林轻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关于吉林立源纸制品生产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评审意见》(吉轻工评字〔2023〕76号),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该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8633.34吨标准煤(当量值)/9942.35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电力707.19万千瓦时,生物质(秸秆)17729.18吨,热力371.31吉焦,柴油98.6吨,液化石油气1.19吨。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严格落实评审报告对项目节能和提高能效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二)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四、请你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重大事项。
五、我委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六、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