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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23-10434
分    类: 能源协调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3年10月26日
标      题: 吉林市发改委公开征集关于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领域不当市场干预行为线索的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26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23-10434 分    类: 能源协调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3年10月26日
标      题: 吉林市发改委公开征集关于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领域不当市场干预行为线索的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26日

吉林市发改委公开征集关于新能源及抽水蓄能

开发领域不当市场干预行为线索的公告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破除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领域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查纠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和生产经营行为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做法,现针对202311以来实施的风电、光伏和抽水蓄能开发项目,开展不当市场干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现公开征集线索。

一、征求线索范围

(一)通过文件等形式对新能源发电和抽水蓄能项目强制要求配套产业

地方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通过印发文件等形式,对新能源发电和抽水蓄能项目强制要求配套产业,特别是风机、塔筒、多晶硅、硅片、电池片、电池组件等新能源产业链,具体包括:

一是在相关文件中明确或者变相要求项目必须配套产业、引入产业;

二是虽未明文规定,但口头强制要求配套产业,或对于没有允诺配套产业的项目和投资主体给予阻碍或明显歧视政策。

(二)通过文件等形式对新能源发电和抽水蓄能项目强制要求投资落地

地方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通过印发文件等形式,强制要求新能源发电项目和抽水蓄能项目投资落地,具体包括:

一是要求企业缴纳高额保证金、投资合作保证金、项目开发建设履约保证金、引入外资等;

二是获取或限制项目的附加收益,如项目产生碳排放及碳排放权所获收益等。

二、线索反映起止时间

20231026-20231110日。

三、线索反馈方式

办公地址:吉林市船营区松江中路656号楼427室(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协调处

联系人:邵杰,电话:0432-62048596

邮箱:jlsfgwnyc@163.com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10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