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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23-09576
分  类: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行政许可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改委
成文日期: 2023年09月26日
标      题: 关于吉林省隆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隆昌天玺(一期)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文字号: 吉市发改环资审批发〔2023〕71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12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23-09576 分  类: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行政许可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改委 成文日期: 2023年09月26日
标      题: 关于吉林省隆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隆昌天玺(一期)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文字号: 吉市发改环资审批发〔2023〕71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12日

  

  
  关于吉林省隆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隆昌天玺(一期)建设项目
  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磐石市发改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查吉林省隆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隆昌天玺(一期)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磐发改请〔2023〕49号)收悉。该项目(项目代码:2307-220284-04-01-523681)总投资2.9亿元,总占地面积6434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9226.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8689.7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0536.78平方米(地下车库)。主要建设12栋地上建筑物,其中,17层住宅楼11栋、2层商业楼1栋,以及消防、绿化等配套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居住户数1090户,人口约3488人。根据中元国际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吉林省隆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隆昌天玺(一期)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评审报告》(中元能评字〔2023〕753号),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该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4486.93吨标准煤(当量值)/7371.23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电力1558.24万千瓦时、热力66981.36吉焦、天然气23.59万标准立方米。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严格落实评审报告对项目节能和提高能效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二)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四、请你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重大事项。
  五、我委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六、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