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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23-05270
分  类: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行政许可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改委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29日
标      题: 关于吉林市七家子方舱医院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文字号: 吉市发改环资审批发〔2023〕49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07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23-05270 分  类: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行政许可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改委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29日
标      题: 关于吉林市七家子方舱医院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文字号: 吉市发改环资审批发〔2023〕49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07日

  

  
  关于吉林市七家子方舱医院建设项目
  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昌邑区发改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查吉林市七家子方舱医院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吉昌发改字〔2023〕43号)收悉。该项目(项目代码:2209-220200-04-01-795296)总投资26003.71万元,总用地面积10035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4376.0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3656.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19.65平方米。项目共建设13栋建筑,其中,1层方舱医院4栋、1层门卫4栋,1层污水处理站、5层维保人员宿舍、3层办公楼、1层设备间、1层物资库各1栋,设置床位5260张,同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根据海南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吉林市七家子方舱医院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评审意见》(琼咨吉综JL23-0033),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该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712.12吨标准煤(当量值)/7707.56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电力2158.53万千瓦时、热力31046.01吉焦。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严格落实评审报告对项目节能和提高能效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二)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四、请你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重大事项。
  五、我委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六、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