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磐石市供热管网改扩建项目
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磐石市发改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查磐石市供热管网改扩建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磐发改请〔2023〕28号)收悉。该项目(项目代码:2020-220284-48-01-005677)总投资30618.89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5513平方米,建筑面积3449平方米,新建热源厂1座,购置安装46兆瓦、29兆瓦热水锅炉各1台。新建一次供热管网53.64千米,改造一次供热管网120千米、二次供热管网27.329千米。建成后,新增供热能力108.5万平方米。根据吉林省吉林轻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关于磐石市供热管网改扩建项目节能报告的评审意见》(吉轻工评字〔2022〕94号),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该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308.71吨标准煤(当量值)/3841.06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电力287.6万千瓦时、煤炭28647.07吨、柴油10.5吨、产出热力425066.06吉焦。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严格落实评审报告对项目节能和提高能效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二)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四、请你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重大事项。
五、我委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六、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