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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23-04002
分    类: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 ; 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改委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04日
标      题: 关于吉珠融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农产品冷链物流基地项目节能报告的 审查意见
发文字号: 吉市发改环资审批发〔2023〕39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08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23-04002 分    类: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 ; 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改委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04日
标      题: 关于吉珠融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农产品冷链物流基地项目节能报告的 审查意见
发文字号: 吉市发改环资审批发〔2023〕39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08日

  关于吉珠融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农产品冷链物流基地项目节能报告的
  审查意见
昌邑区发改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查吉珠融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农产品冷链物流基地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吉昌发改字〔2023〕28号)收悉。该项目(项目代码:2207-220202-04-01-311806)总投资13850.06万元,总占地面积198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038.42平方米,主要建设冷库大楼、展示中心及相关配套设施。购置安装主要设备166台(套),总装机容量2729.52千瓦,购置冷链运输车辆50台。建成后,农产品货物年吞吐量5.2万吨。根据长春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吉珠融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农产品冷链物流基地项目节能报告的评审意见》(长咨能字〔2023〕4号),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该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190.74吨标准煤(当量值)/2753.36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电力844.2万千瓦时、天然气2.12万标准立方米、柴油87.49吨。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严格落实评审报告对项目节能和提高能效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二)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四、请你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重大事项。
  五、我委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六、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