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城季德钼矿废弃石料综合利用
1500万吨/年优质硬岩骨料项目
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舒兰市发改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查小城季德钼矿废弃石料综合利用1500万吨/年优质硬岩骨料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舒发改请字〔2022〕61号)收悉。该项目(项目代码:2020-220283-30-03-017570)总投资1.2亿元,总占地面积1471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853平方米,购置安装主要生产设备151台(套),总装机容量7770.02万千瓦,建设废石处理生产线3条,及车间、仓库、电气室等配套公辅设施。建成后,年处理废石1500万吨,年产成品碎石975万吨、机制砂525万吨。根据吉林省吉林轻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关于小城季德钼矿废弃石料综合利用1500万吨/年优质硬岩骨料项目节能报告的评审意见》(吉轻工评字〔2022〕95号),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该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4404.15吨标准煤(当量值)/10671.1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电力3385.71万千瓦时、生物质184.87吨、液化石油气0.96吨、柴油97.92吨。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严格落实评审报告对项目节能和提高能效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二)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四、请你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重大事项。
五、我委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六、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