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隆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磐石市隆昌梧桐公馆一期建设项目
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磐石市发改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查吉林省隆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磐石市隆昌梧桐公馆一期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磐发改请〔2022〕22号)收悉。该项目(项目代码:2019-220284-70-03-000748)总投资7.5亿元,总占地面积6999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102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9289.7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41734.26平方米(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主要建设23栋地上建筑物,其中,7层住宅2栋、9层住宅4栋、17层住宅9栋、1层养老院用房1栋、1层商业网点7栋,及消防、绿化等配套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居住户数1440户,人口约4608人。根据海南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吉林省隆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磐石市隆昌梧桐公馆一期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评审意见》(琼咨吉综琼咨吉综JL23-0010),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该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4451.51吨标准煤(当量值)/7431.79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电力1610.09万千瓦时、热力61377.93吉焦、天然气31.17万标准立方米。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严格落实评审报告对项目节能和提高能效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二)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四、请你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重大事项。
五、我委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六、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