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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23-02179
分  类: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行政许可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改委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13日
标      题: 关于吉林炭素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及技术升级改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文字号: 吉市发改环资审批发〔2023〕22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21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23-02179 分  类: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行政许可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改委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13日
标      题: 关于吉林炭素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及技术升级改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文字号: 吉市发改环资审批发〔2023〕22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21日

  关于吉林炭素有限公司

  整体搬迁及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龙潭区发改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查吉林炭素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及技术升级改造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吉龙发改请〔2023〕8号)收悉。该项目(项目代码:2017-220203-30-03-013384)总投资157209万元,占地面积428280平方米,建筑面积234692.7平方米,主要新建沥青熔化车间、煅烧车间、石墨化车间等建筑物及公辅设施。购置安装主要生产设备712台(套),总装机容量113369.31千瓦。项目建成后,年产直径600毫米及以上大规格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制品5万吨(含接头)、特种炭素石墨制品5千吨、碳纤维及制品30吨。根据海南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吉林炭素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及技术升级改造项目节能报告的评审意见》(琼咨吉综JL23-0017号),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该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增量-2946.72吨标准煤(当量值)/14174.62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电力新增9249.78万千瓦时、热力新增-200661吉焦、天然气新增457.6万标准立方米、柴油新增-92.34吨、焦炭新增-14417吨。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严格落实评审报告对项目节能和提高能效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二)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四、请你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重大事项。
  五、我委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六、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