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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23-02171
分  类: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 ; 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改委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09日
标      题: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吉林市工业余热利用供热管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3〕19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21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23-02171 分  类: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 ; 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改委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09日
标      题: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吉林市工业余热利用供热管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3〕19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21日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吉林市
  工业余热利用供热管网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报批吉林市工业余热利用供热管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吉市住建请〔2023〕4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的实施有利于降低供热成本,有效解决供热热源能力的不足,缓解吉林市供热热源缺口,进一步提高供热系统安全性。参与评审的专家一致认为可研报告编制章节齐全,符合编制深度要求,投资满足建设需要,项目建设方案可行。经研究,原则同意吉林市工业余热利用供热管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吉林市工业余热利用供热管网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2-220200-04-01-186398)。
  二、项目法人单位
  吉林市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
  吉林市城区。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敷设供热管线约20800×2米,其中,乙烯厂至滨江东路现状管线联网线4000×2米、建龙钢厂至汉阳街现状管线联网线约14000×2米、吉林热电厂供热中心至滨江北路现状管线联网线约800×2米、滨江东路现状管线至亿斯特电厂联网线约2000×2米,同时新建加压泵站一座。
  五、建设期限
  36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47465.1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33661.70万元,设备购置费2626.49万元,安装费1057.4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263.37万元,预备费4160.90万元,建设期债券利息1544.73万元,流动资金150.51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
  七、后续相关工作要求
  (一)吉林市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要在项目实施前依法办理穿越松花江、铁路、高速公路、文物保护区等部门的批复意见。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吉林市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吉林市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吉林市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9日       
招投标核准意见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