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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23-01909
分  类: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 ; 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改委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06日
标      题: 关于吉林市中心医院妇婴康护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3〕18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10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23-01909 分  类: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 ; 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改委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06日
标      题: 关于吉林市中心医院妇婴康护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3〕18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10日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吉林市中心医院妇婴康护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市卫生健康委:
  你单位报来《关于吉林市中心医院妇婴康护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吉市卫请〔2023〕1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吉林省凯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吉林市中心医院妇婴康护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吉凯评字〔2023〕127号)提出的审查意见,经研究认为,由吉林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吉林市中心医院妇婴康护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市发改社会审批发〔2022〕88号)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吉林市中心医院妇婴康护中心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10-220200-04-01-468009 )。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拟对市中心医院5号楼进行整体改造,改造总面积 10425.10 平方米,改造后作为妇婴康护中心、新生儿科、妇产科等业务用房使用,主要开展妇婴康护、孕产妇产前检查、产后康复、新生儿黄疸期照护、脐带脱落护理等妇儿康复治疗,同时购置产儿医疗康复设备及相关配套设备 115 台 (套)。
  三、主要技术标准
  建筑后续使用年限30年;耐火等级一级;屋面防水等级Ⅰ级;结构安全等级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乙级;抗震设防烈度7度;抗震等级二、三级;用电负荷一、二、三级。
  四、建设地点
  吉林市船营区南京街4号,吉林市中心医院现有院区内(北至北京路,南至广电局,西至公安街,东至南京街)。
  五、建设期限
  21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5597.37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863.07万元,安装工程费1804.36万元,设备购置费1232.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31.80万元,基本预备费159.95万元,建设期利息76.00万元,流动资金 30.00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
  七、相关要求
  (一)吉林市中心医院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工作,施工图阶段应组织消防部门进行消防论证,满足消防技术要求,确保消防安全。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吉林市中心医院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吉林市中心医院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市卫生健康委、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资金管理等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