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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23-00514
分  类: 能源协调 ; 请示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2年12月26日
标      题: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二十五)申请销号的报告
发文字号: 吉市发改能源请〔2022〕98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19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23-00514 分  类: 能源协调 ; 请示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2年12月26日
标      题: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二十五)申请销号的报告
发文字号: 吉市发改能源请〔2022〕98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19日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序号二十五)申请销号的报告
吉市发改能源请〔2022〕98

吉林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我委承担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二十五),目前已整改完成,现将整改资料上报备案,并申请销号。

  附件:1.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二十五)销号确认表

     2.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二十五)整改情况的报告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26日  

  附件1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二十五)销号确认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时间:1226

整改任务

  大气污染防治有待加强。散煤治理严重滞后。长春、白城、通化等市散煤底数不清,替代措施不实,工作进展严重滞后,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散煤污染问题突出。

  整改目标

  做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

  整改措施

  市发改委加快组织编制《吉林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十四五”规划》;强化项目准入和审批管理,严格控制新建耗煤项目审批,有序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组织指导各地做好清洁燃料保障;加强落后产能项目清理整顿,淘汰关停污染重、能耗高的小火电机组。

  整改完成情况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牵头编制《吉林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十四五”规划》(送审稿),将省下达我市的“十四五”末期1399.88万吨煤控目标分解至各县区,正在履行规划发文程序。强化新建耗煤项目管理,将国能吉林热电厂等容量替代、冀东水泥磐石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东方电力有限公司整体搬迁等项目煤控任务落实到属地政府,实行本地区内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做好清洁燃料保障,深入实施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全面启动蛟河市5.12万千瓦、舒兰市4.22万千瓦新能源乡村振兴光伏项目,完成14个中小企业自发自用光伏和71个户用光伏项目备案。加强落后产能项目清理,依法关停国能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蛟河热电厂1号和2号机组,关停容量24MW。

  责任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