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23-00513
分  类: 能源协调 ; 请示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2年12月26日
标      题: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二十五)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文字号: 吉市发改能源请〔2022〕97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19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23-00513 分  类: 能源协调 ; 请示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2年12月26日
标      题: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二十五)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文字号: 吉市发改能源请〔2022〕97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19日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序号二十五)整改情况的报告

吉市发改能源请〔2022〕97

吉林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市整改办印发《关于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委涉及第二十五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任务

  大气污染防治有待加强。散煤治理严重滞后。长春、白城、通化等市散煤底数不清,替代措施不实,工作进展严重滞后,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散煤污染问题突出。

  二、整改完成情况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牵头编一、整改任制《吉林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十四五”规划》(送审稿),将省下达我市的“十四五”末期1399.88万吨煤控目标分解至各县区,正在履行规划发文程序。强化新建耗煤项目管理,将国能吉林热电厂等容量替代、冀东水泥磐石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东方电力有限公司整体搬迁等项目煤控任务落实到属地政府,实行本地区内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做好清洁燃料保障,深入实施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全面启动蛟河市5.12万千瓦、舒兰市4.22万千瓦新能源乡村振兴光伏项目,完成14个中小企业自发自用光伏和71个户用光伏项目备案。加强落后产能项目清理,依法关停国能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蛟河热电厂1号和2号机组,关停容量24MW。

  针对此项整改问题,我委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资料上报,并申请销号。

  联 系 人:郝拓宇

  工作单位: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17643218999

  附件: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二十五)佐证材料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26日  

  附件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二十五项)反馈问题佐证材料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发文字号

页数

  1

《吉林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十四五规划》(送审稿)

  

23

  2

吉林省能源局《关于落实通化市、吉林市、梅河口市煤炭消费量控制目标有关情况的报告》

  

4

  3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日产4500吨水泥熟料项目煤炭消费等量替代的承诺函》

  

1

  4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东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搬迁工程煤炭消费的承诺函》

  

1

  5

吉林省能源局《关于下达2022年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建设指标的通知》

吉能新能〔2022176

4

  6

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

  

4

  7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吉林市2021年煤电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