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18XJ/2022-09899 |
分 类: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行政许可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发改委 |
成文日期: | 2022年11月09日 |
标 题: | 关于东北电力大学综合体育馆及第四学生食堂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发文字号: | 吉市发改环资审批发〔2022〕99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11月16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18XJ/2022-09899 | 分 类: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行政许可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发改委 | 成文日期: | 2022年11月09日 |
标 题: | 关于东北电力大学综合体育馆及第四学生食堂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
发文字号: | 吉市发改环资审批发〔2022〕99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11月16日 |
关于东北电力大学
综合体育馆及第四学生食堂建设项目
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船营区发改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查东北电力大学综合体育馆及第四学生食堂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吉船发改请示发〔2021〕10号)收悉。该项目(项目代码:2104-220000-04-05-226562)总投资37535.03万元,总占地面积417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9277.33平方米,共建设两栋单体建筑,5层综合体育馆、5层第四学生食堂各一栋,配套建设给排水、供暖、室外道路、照明、绿化等附属设施。根据海南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东北电力大学综合体育馆及第四学生食堂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评审意见》(琼咨吉综JL22-0059),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该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2761.66吨标准煤(当量值)/3472.2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电力383.87万千瓦时、热力42887.19吉焦、天然气68.07万标准立方米。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严格落实评审报告对项目节能和提高能效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二)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四、请你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重大事项。
五、我委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六、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