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市吉化北方龙山助剂有限公司
2万吨/年聚苯乙烯深加工项目
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龙潭区发改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查2万吨/年聚苯乙烯深加工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吉龙发改请〔2022〕18号)收悉。该项目(项目代码:2103-220203-04-01-422822)总投资6835.27万元,占地面积38150平方米,建筑面积6280.23平方米,新建仓库2座,厂房、配电室、事故池及泵房各1座,新建生产线1条,购置安装主要生产设备37台(套),总装机容量1452千瓦。建成后年产挤出法石墨聚苯乙烯产品2万吨。根据长春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吉林市吉化北方龙山助剂有限公司2万吨/年聚苯乙烯深加工项目节能报告的评审报告》(长咨能字〔2022〕8号),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该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860.32吨标准煤(当量值)/2104.38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电力672.1万千瓦时、热力1005.71吉焦。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严格落实评审报告对项目节能和提高能效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二)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四、请你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重大事项。
五、我委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六、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