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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22-02944
分  类: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总体办理情况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2年07月12日
标      题: 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673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19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22-02944 分  类: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总体办理情况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2年07月12日
标      题: 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673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19日

对市政协十次会议

673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市发改议[2022]10

李洪莉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光伏发电新能源产业的建议》(第673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常规光伏发电项目

  常规申报方式是每年等待省能源局下达年度建设计划后,统一上报,由省里分配建设指标给各地。申报规模为:

  集中式光伏项目,新建项目单元为5万千瓦;续建光伏项目,单个项目规模不高于5万千瓦;分散式光伏项目结合接入点可接入容量等综合因素,原则上单个项目规模不高于2万千瓦。

  目前,全省正在加快打造“陆上风光三峡”,主要围绕白城、松原推进“国家级新能源生产基地”建设,省里侧重将光伏指标分配给白城、松原等西部地区。今年,省能源局委托东北电力设计院对吉林地区光伏资源进行了勘查,我市将根据勘查结果,对光伏项目布局进行优化完善,向省能源局积极争取光伏指标,推动相关项目建设。

  二、自带负荷和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

  自带消纳负荷项目新增年用电量5亿千瓦时及以上的绿电产业项目。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分为区域(省)级、市(县)级和园区(居民)级三类,项目实施后新能源电量消纳能力每年不低于2亿千瓦时且新能源电量消纳占比超过50%;多能互补项目分为风光储一体化、风光火(储)一体化、风光水(储)一体化项目三类,支持依托存量煤电项目一体化发展扩大新能源电力打捆规模,不支持申报增量煤电项目,重点支持实施后新能源电量消纳能力每年不低于10亿千瓦时的项目。

  目前,我委已协调省能源局批复吉林石化公司绿电保障工程和吉林化纤碳纤维全产业链自带消纳负荷项目绿电指标,正在为吉林炭素自带消纳负荷项目向省能源局积极争取绿电指标,同时我市还谋划了蛟河市天岗石材产业园舒兰天池钼矿等一批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

  三、自然人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自然人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审批权限在各县区发改局以及当地供电部门,具体审批程序按县区发改部门审批流程进行。

  四、中小企业自发自用光伏发电项目

  按照省能源局下发的《吉林省能源局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建设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中小企业可利用厂房屋顶及附属设施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采用自发自用运营模式。目前,供电部门正在制定项目申报细则,待出台后将组织实施。

  五、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光伏项目

  根据《吉林省能源局2022年度推进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工作方案》(吉能新能〔2022〕122号)文件精神,到2024年要实现整县整区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项目全覆盖。目前,省能源局已批复蛟河市5.12万千瓦和舒兰市4.22万千瓦新能源乡村振兴光伏项目建设指标,2个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前期工作。

  下一步,我委将结合国家和省关于光伏产业相关政策,积极谋划、重点推动一批光伏项目,并积极向上争取建设指标,推动我市新能源产业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光伏产业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712日   

  联系人姓名电话:韩延新   62048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