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18XJ/2022-03666 |
分 类: | 粮食和物资储备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2年06月15日 |
标 题: | 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671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2年07月04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18XJ/2022-03666 | 分 类: | 粮食和物资储备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2年06月15日 |
标 题: | 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671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2年07月04日 |
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
第671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郝继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保障粮食储备安全的建议》(第671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建立完善粮食产业化产线设施,推广低温烘干存储技术
水稻烘干不同于其他粮食的干燥,水稻是一种热敏性的作物,干燥速度过快或者参数选择不当容易产生爆腰,这将直接影响水稻碾米时的碎米率,从而影响水稻的出米率。
低温烘干和低温储存,即采用38-40℃的热风温度烘干水稻,一般可以保证水稻烘后的品质,减少爆腰率。水稻存储采用密闭条件好的筒仓或内装空调、可保持仓内温度15℃的平房仓,这对提升水稻出米率、保持水稻食味品质至关重要。同时,这正是当前国家推进“粮食节约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市稻谷加工企业的努力方向。
目前,我市现有正常经营水稻加工企业14 家,共有烘干机25台(其中:兼烘干玉米10台,可低温烘干水稻22台);有立筒仓企业3家,平房仓企业3家,其余多为简易仓和储粮罩棚。
总体看:全市大部分稻谷加工企业烘干设备可以达到低温(40℃)烘干,但兼容烘干设备对烘干人员的经验和能力要求较高,受人为因素影响较大。另外,原粮储存设施和设备还不完备,简易仓和储粮罩棚数量较大。
下步我市粮食行业主管部门力争引导稻谷加工企业在以下几方面有所突破:
(一)抓好稻谷加工工艺水平提升。大力推广低温烘干和低温升碾米设备,鼓励应用柔性大米加工设备,提高大米营养价值和出品率。鼓励粮油加工企业升级改造生产工艺,提高加工转化率。
(二)加大“绿色仓储提升行动”推广。推进绿色储粮技术标准化试点工作,应用先进适用技术,优化仓储作业流程,利用绿色储粮技术和管理措施等减少损耗、保质保鲜。推动建设高标准粮仓和仓储设施实施升级改造。
(三)发展安全低温高效节能储粮智能化技术,推广低温内环流粮食储藏技术。完善粮情在线监测和自动化控制功能。提升仓储虫霉防控水平,探索应用物理、生物及综合防治虫害技术,减少化学药剂使用。推广移动式烘干设备。推动散粮多式联运衔接和接卸技术装备的应用、粮食防分级防破碎入仓装置和设备的技术应用。
二、建立健全大米加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目前吉林市获证大米生产企业244户,其中市区79户,外五县(市)165户。基本上以中小型企业为主,少数企业获得ISO9001:2015、FSSC22000、HACCP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粮食加工企业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以下简称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谷物加工卫生规范》(GB13122)(以下简称GB13122)等法律法规组织生产,严格原料采购验证、生产加工、贮存运输等各环节质量控制。但在实际生产过程中确实存在码放混乱、防虫害设施不完善等问题。
下一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强粮食生产环节许可和监督,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提高行政许可质量。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大米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食品生产许可审批通则》等法规标准规定,对粮食申证企业组织现场核查,鼓励并指导企业参照AIB审核标准,引导有条件的大型企业执行AIB审核标准,从生产条件上提高食品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
(二)指导企业开展自查。从生产资质、生产环境条件、原粮检验、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原料产成品贮存、信息记录和追溯等方面开展自查,特别是生产加工过程中的控制应当符合GB14881等有关标准要求,彻底解决码放混乱、防虫害设施不完善、生产加工过程污染等问题。
(三)严格监管流程。从严监管,重点检查企业食品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食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标签和说明书等7个项目27个重点项,对生产过程中码放混乱、做不到离墙离地存放、防虫害设施不完善、灰尘化学品污染等执行标准不规范问题依法处置,确保食品安全。
(四)抓好协调监管。组织开展粮食生产加工、流通环节抽样检验,配合粮食市场整顿工作,制定抽样检测计划,依法查处生产经营不法行为。
三、抓好粮食生产可溯源体系建设
“加强粮食生产、运输和储存环节的管理”对提升食品安全至关重要。为打造吉林市“粳稻贡米之乡·吉林”大米品牌,提升全市稻谷加工质量和水平,保障地区粮食质量安全,我市将在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方面抓好以下几点:
(一)探索粮食生产环节可追溯体系建立。探索建立可视农业基地87家,涉及粮食种植面积15万亩,对水稻等粮食作物的生长采取全程可视化、可追溯的生产方式。顺应城乡居民消费升级的需求,在原有工作基础上,推广“私人定制”订单式粮食生产模式,加快可视农业粮食生产基地建设,增加物联网建设内容,完善水稻等粮食作物可追溯体系建设,带动和提高全市粮食品质。
(二)督查稻谷生产企业建立追溯记录。要求企业建立食品原料验收信息记录、食品原料贮存(入、出库)记录、原(辅)料投料记录、食品加工环境人员设备卫生监控记录、产品包(灌)装记录、产品检验信息记录、产品贮存(入、出库)记录、产品销售记录等表,鼓励企业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追溯系统,形成完成的追溯链条。
(三)做好吉林大米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企业申报推荐工作。通过资料审核、现场踏查的方式掌握企业基本信息,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加入到可追溯体系中,不断扩大吉林大米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范围。
(四)做好吉林大米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企业培训指导工作。利用对新安装溯源系统的企业集中培训契机,对原有溯源企业同期开展培训,提升企业工作人员相关业务能力,保证系统信息更新完整、及时、准确。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李伟 62048341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