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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22-03661
分  类: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行政许可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改委
成文日期: 2022年06月27日
标      题: 关于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 年产300万吨砂石骨料生产线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文字号: 吉市发改环资审批发〔2022〕49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04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22-03661 分  类: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行政许可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改委 成文日期: 2022年06月27日
标      题: 关于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 年产300万吨砂石骨料生产线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文字号: 吉市发改环资审批发〔2022〕49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04日
  关于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
  年产300万吨砂石骨料生产线项目
  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磐石市发改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查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0万吨砂石骨料生产线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磐发改请〔2022〕16号)收悉。该项目(项目代码:2020-220284-30-03-017895)总投资7021.12万元,总占地面积 3.3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3862.7平方米。新建二次破碎及输送车间、筛分及输送车间、成品储存库、电气室、石灰石预均化堆场各 1 座,购置安装主要生产设备 36 台(套),总装机容量 1748.64千瓦,同时配建相关公辅设施。建成后,年产砂石骨料产品 300 万吨。根据海南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0万吨砂石骨料生产线项目的评审意见》(琼咨吉综JL22-0034号),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该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676.46吨标准煤(当量值)/1693.14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电力549.26万千瓦时、液化石油气0.83吨。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严格落实评审报告对项目节能和提高能效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二)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四、请你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重大事项。
  五、我委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六、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