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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22-03391
分  类: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 ; 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改委
成文日期: 2022年06月17日
标      题: 关于调整吉林市智慧污水监控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市发改环资审批发〔2022〕46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26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22-03391 分  类: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 ; 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改委 成文日期: 2022年06月17日
标      题: 关于调整吉林市智慧污水监控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市发改环资审批发〔2022〕46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26日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吉林市智慧污水监控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住建局:
  你局《关于调整吉林市智慧污水监控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吉市住建函〔2022〕11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2021年5月,我委批复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吉市发改环资审批发〔2021〕57号),本项目的必要前置工作管网检测和清淤工程由于资金原因无法进行,按照市政府部署并入本项目,一并上争资金和组织实施。参评专家认为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版)章节齐全,符合深度要求,投资满足建设需要,项目建设必要、可行。经研究,原则同意吉林市智慧污水监控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版)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吉林市智慧污水监控管理系统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2020-220204-78-01-012834)。
  二、项目法人单位
  吉林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三、建设地点
  吉林市各城区。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新增城区主要管网检测工程165公里,清淤工程8250立方米。购置安装监测设备1074套,调增340套,布设监测点位165处。其中,污水提升泵站出水口29处、污水及雨污合流管网128处、重点排污企业8处。项目建成后实现对以上点位的液位、流量等信息的实时在线监测、预警等功能。
  五、建设期限
  24个月,调增6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3273.31万元,调增2180.4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775.18万元,调增745.64万元,安装工程费61.88万元,调增8.24万元,设备购置费1976.16万元,调增1128.5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17.62万元,调增136.53万元;基本预备费242.47万元,调增161.38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资金。
  七、后续相关工作要求
  (一)吉林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吉林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吉林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吉林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我委《关于吉林市智慧污水监控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市发改环资审批发〔2021〕57号)同时废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17日
  (此文主动公开)